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栏目提供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适用于天津地区的地方标准最新版本,涵盖城市规划、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天津城市建设发展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本标准规定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标准适用于反恐怖防范目标的防范工作和管理,特定反恐怖防范目标(

本标准规定了混合气体气瓶充装站的基本条件、人员要求,设备、设施及技术要求,混合气体气瓶充装和应急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常温下以气态使用的混合气体(含标准气体)气瓶充装。 其他特殊用途的混合气体气瓶(含标

本标准规定了车用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的术语和定义、初始化、签发、申领、固接和粘贴、安全管理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车用气瓶标识用电子标签的应用和管理,用于车用气瓶应用过程的动态监管。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京津冀区域内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类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果蔬、粮食等种植业食用初级农产品用周转箱的设计、制造、销售和检测。

本部分规定了道路桥隧设施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道路桥隧设施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

本部分规定了长途客运场站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长途客运场站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

本标准规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标准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级中小学幼儿园反恐怖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医院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

本部分规定了超市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3000㎡以上大中型超市的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

本部分规定了大型商业综合体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大型商业综合体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

本部分规定了体育场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体育场馆反恐怖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

本部分规定了文博场馆影剧院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文博场馆影剧院反恐怖防范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应具备的基本要求、经营管理、质量管理、人员配置、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通用条件。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和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资质的实质审查和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向客户提供维修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维修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管理和诚信经营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及综合小修、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综检机构”)的法律地位、经营资格、人员、检验检测仪器/设备、工作场所和环境、检验作业、检验结果判定、检验报告、管理体系等通用条件。本标准适用于

本标准规定了以文件为单位的文书类电子文件形成、办理、归档、移交和长期保存的元数据项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对电子文件全过程管理的元数据设计、捕获和著录,其它门类的电子文件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电子文件归档过程中所需数据文件信息组织方式、存储结构及其基于XML数据体描述的规则和方法等。本规范适用于归档电子文件信息的生成、存储、交换与长期保存,保证电子数据脱离系统的可读性。归档电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化学品存储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术语和定义、防范原则、分类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标准适用于设有危险化学品存储场所的单位反恐怖

本标准规定了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路线的命名规则和编号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在建及规划京津冀跨省市省级高速公路的命名和编号。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货运站(场)的基本要求、作业要求、服务要求、管理要求、安全要求和评价。本标准适用于在京津冀区域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的站(场)经营者。本标准不适用于道路危险货物

本标准规定了笼车的术语和定义、规格、材质、结构强度、标识板、使用条件、安全与卫生。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商贸物流过程中笼车的采购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笼车作业环境、配送车辆、配送车尾板操作、笼车的使用环节、在库与配送操作规范、笼车管理信息系统。本标准适用于商贸物流配送过程中笼车的管理与装卸操作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和缩略语、总体要求和一般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高速公路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中联网收费系统的建设及管理,适用对象是与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相关的各单位

本标准规定了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系统中非现金收费部分的系统功能及性能、关键信息编码及数据定义、数据传输、数据安全和客户服务预发行管理系统。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高速公路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中联网电子不停车收

本标准规定了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术语和定义、岗位设置与人员要求、服务设施与服务设备、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法与服务流程、服务评估与服务管理、队伍建设与服务环境。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各类为老年人提供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企业负责人、机动车维修技术负责人、机动车维修质量检验员、机动车维修业务员、价格结算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等从业人员的任职条件、岗位职责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机动

本标准规定了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资质条件、设施条件、设备条件、人员条件、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条件、二级维护作业等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从事营运车辆二级维护作业的

本标准规定了纯电动汽车的维护分级、维护周期、维护作业内容及技术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在用纯电动汽车的维护和检测诊断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