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688-2016 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标准编号:DB12/T 688-2016
中文名称:机动车维修业开业条件
英文名称: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for motor vehicl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enterprise
发布日期:2016-12-30
实施日期:2017-02-01
提出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归口单位: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起草人
孙玉栋、贾彦勇、李洋、武立有、王霞、陈忠、金岩、李峙林、宋颖、孙颖、王征、徐立勤、许志伟、单宝杰、赵伟、王宗林、彭清龙、曹振刚、朱少娟
起草单位
天津市机动车维修管理处、天津市优耐特汽车电控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应具备的基本要求、经营管理、质量管理、人员配置、设施、设备、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通用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机动车维修企业开业申请和对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资质的实质审查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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