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栏目提供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保护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环境监测、污染物排放、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和资源再生利用过程中的污染防治以及铅回收企业运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废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运输、处理等资源再生利用全过程的污染控制,并可用于指导资源再生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百菌清及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化合物的测定。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地表水、工业污水和市政污水的电导率水质自动分析仪的技术性能要求和性能试验方法,适用于该类仪器的研制生产和性能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35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非极性或弱极性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WPB 3-1999)规定的、单台容量≤14MW(20t/h)的各种用途的燃煤锅炉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污染管理。 本方法规定了燃煤锅炉煤耗量核定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植物性废物、畜禽养殖废物和农用薄膜等三种农业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的原则,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等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农业种植、畜禽养殖等产生的固体废物污染控制管理,实现农业固体废物资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15种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电袋复合除尘器(以下简称除尘器)的术语和定义、命名、基本要求、性能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在一个箱体内安装电场区和滤袋区,将静电和过滤两种除尘技术复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有机废气催化净化装置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处理风量为50~20000m/h,可去除气态或气溶胶态有机污染物的工业废气催化净化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过程所应遵守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经营单位的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和运输活动。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总b放射性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喷淋式、水帘式、无泵水激式及无泵水幕式等湿法漆雾过滤净化装置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涂装作业中的中、小型零部件及大风量喷漆厂房的漆雾湿法过滤净化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8种酰胺类农药的气相色谱-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乙草胺、异丙草胺、甲草胺、敌稗、异丙甲草胺、杀草丹、丁草胺和丙草胺8种酰胺类农药的测定。当取样量为10g,定

本标准适用于特定时点或时期,针对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活动导致环境污染开展的环境暴露和人群健康的调查。本标准不适用于核与电磁辐射、噪声、光、微生物、移动源、职业暴露等环境污染以及突发性环境污染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饮用水、生活污水及工业污水中硫化物的测定。使用202.6nm波长,方法的检出限为0.005mg/L,测定下限0.020mg/L;测定上限10mg/L;在波长228.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保护仪器分类与命名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环境保护仪器。 本标准是环境保护仪器在研制、设计、生产、销售、使用、检测及管理工作中进行分类与命名的统一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之间的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交换活动。 本标准描述了国家级、省级之间的交换流程、交换模型,适用于国家级和省级之间的污染源自动 监控信息交换活动:省级范围内的污

本标准规定了源自设备泄漏和敞开液面排放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检测技术要求。规定了对设备泄漏和敞开液面等无组织排放源的VOCs 的检测方法、仪器设备要求、质量保证与控制等。本导则不适用直接测定泄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家用制冷器具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500L以下的电机驱动压缩式家用电冰箱、冷冻箱。容积超过500L的同类型冰箱可参照本标准实施。

本规范适用于水利行业的防洪、水电、灌溉、供水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其他行业同类工程和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铬渣干法解毒处理处置工程的总体要求、工艺设计、检测与过程控制、辅助工程、劳动安全与职业卫生、施工与环境保护验收、运行管理、污染控制与环境管理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铬渣干法解毒工程,作为环境

本标准规定了含油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及维护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油污染为主的污水处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建成后运行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氯化氢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21 种酚类化合物的测定,其他酚类化合物如果通过验证也可适用于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