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栏目提供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保护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环境监测、污染物排放、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硝基苯、硝基甲苯和硝基氯苯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测定环境空气中氮氧化物的化学发光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和氮氧化物的自动测定。当使用仪器量程为(0~500)nmol/mol时,本方法参比状态下一氧化氮、二氧化氮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WPB 3-1999)规定的、单台容量≤14MW(20t/h)的各种用途的燃煤锅炉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的污染管理。 本方法规定了燃煤锅炉煤耗量核定
本标准适用于采集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质量中位径等于10μm的悬浮颗粒物的采样器。 本标准规定了PM10采样器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本标准不适用于PM10测定仪。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废水中显影剂及其氧化物总量的碘-淀粉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彩色和黑白片洗片排放废水中显影剂及其氧化物总量的测定。 检出限详见标准内容
本标准适应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致突变性的蚕豆根尖微核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皮革和合成革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皮革和聚氨酯合成革。
本标准适应于集中式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包括备用和规划水源地)的划分和调整。
本标准规定了焦化废水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及管理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焦化废水治理工程,可作为焦化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与施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日常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杀线威、灭多威、二氧威、涕灭威、恶虫威、克百威、残杀威、甲萘威、乙硫苯威、抗蚜威、异丙威、仲丁威、甲硫威、猛杀威、棉铃威等15 种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染整生产企业(不含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原料生产工艺)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PM2.5、PM10、TSP 以及无组织排放和污染源废气颗粒物中的锑(Sb),铝(Al),砷(As),钡(Ba),铍(Be),镉(Cd),铬(Cr),钴(Co),铜(Cu),铅(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的钢铁建设项目。本标准不适用于独立炼焦企业的建设项目、钢铁行业非主体工程、钢铁行业冶金矿山采矿和选矿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钢铁企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接触氧化成套装置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生物接触氧化工艺为主,集污水预处理、曝气、沉淀、消毒等处理单元于一体的生活污水生物接触氧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氯代烃类、邻苯二甲酸酯类、亚硝胺类、醚类、卤醚类、酮类、苯胺类、吡啶类、喹啉类、硝基芳香烃类、酚类包括硝基酚类、有机氯农药类、多环芳烃类等64 种半挥发性有机物的筛查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其浸出液中12 种有机磷农药的测定,包括丙溴磷、甲拌磷、乐果、二嗪农、乙拌磷、异稻瘟净、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对硫磷、稻丰散和乙硫磷。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有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保护设备的分类与命名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环境保护设备。 本标准是环境保护设备在研制、设计、生产、销售、使用、检测及管理工作中进行分类与命名的统一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在用柴油车加载减速工况法排气烟度测量的主要设备—底盘测功机和不透光烟度计的规格、功能和性能的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计算机控制软件功能的基本要求;检测站日常设备检验、检测站现场安装设备检验和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中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的氯化钾溶液提取-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中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的测定。当样品量为40.0g时,本方法测定土壤中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的
本标准规定了水处理用加药装置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给水、循环水、污水处理中使用的粉剂、液剂加药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路线、主要技术内容的确定、标准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以及标准文本结构与标准编制说明主要内容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修订。
被HJ 2534-2013代替
本标准规定了电解法二氧化氯协同消毒剂发生器的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隔膜电解食盐水产生含氯和二氧化氯的协同消毒剂,并用于饮用水消毒、废水处理、卫生防
HJ 442-2008废止。本标准适用于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监测点位、环境功能区监测点位、潮间带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陆域直排海污染源监测点位、入海河流监测断面、海滨浴场监测点位和应急监测点位等的布设与调整
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业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有色金属冶炼业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时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的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铜、
被HJ 2536-2014代替
本标准规定了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干法溶剂纺丝工艺路线的氨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