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栏目提供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保护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环境监测、污染物排放、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乙醛测定。

本导则规定了为化学品环境管理提供测试数据实验室在保证数据质量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导则适用于考核化学品环境管理测试合格实验室资格,也可供实验室在建立并实施其质量体系时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饮料制造废水治理工程,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安装、调试、验收、运行和维护管理的技术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核设施地下水、地表水(不包含海水)、工艺排放水的采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设施和操作放射性物质的各单位。

本标准规定了酒、饮料制造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酒、饮料制造排污单位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自备火

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控制工程、大气污染控制工程、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工程、噪声与振动污染控制工程、电磁辐射污染控制工程、污染土壤修复工程等领域常用的名词术语及其定义。本标准适用于环境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建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酚类化合物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中和装置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废水处理中使用过的过滤式、膨胀式、机械搅拌式等中和装置。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的设计、生产和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电石行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

本规范适用于对江河、湖泊、水库和渠道的水质监测,包括向国家直接报送监测数据的国控网站、省级(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级、县级控制断面(或垂线)的水质监测,以及污染源排放污水的监测。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11种三嗪类农药的高效液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西玛津、莠去通、西草净、阿特拉津、仲丁通、扑灭通、莠灭净、扑灭津、特丁津、扑草净和去草净11种三嗪类农药的测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铝工业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建设和运行中污染的防治和环境管理。本标准也适用于指导铝工业企业在发展循环经济中加强污染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环境污染处理和其他用途的臭氧发生器的产品分类、命名、技术要求、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辉光放电产生臭氧的各种类型的臭氧发生器。

本标准规定了低污染型轻型汽车类环境标志产品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亚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的轻型汽车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适用于大气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中氯化物的测定。不能测定碳气氟化物。如氟利昂。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萘酚的高效液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海水中1-酚(a-萘酚)和2-萘酚(β-萘酚)的测定。当取样体积为10.0ml,洗脱液体积为10.0ml,进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铅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的监测内容、点位设置、监测频次、测量时间、评价方法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保护部门为监测与评价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所开展的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乡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同位素稀释高分辨气相色谱-高分辨质谱法(HRGC-HRMS)对2,3,7,8-氯代二噁英类、四氯~八氯取代的多氯代二苯并-对-二噁英(PCDDs)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Fs)进行

本标准适用于食用植物油工业(豆油和粕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

本标准规定了铜电解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按规划设计和验收两个阶段规定了生态住宅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住宅,可按需要分为规划设计阶段和验收阶段两个阶段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生活污水中六价铬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的技术要求、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超声波明渠污水流量计的生产设计、应用选型和性能检测。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符合JJG 711要求的标准量水堰槽进行流量测量的超声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36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若通过验证,本标准也可适用于其他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的非分散红外法。本标准适用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的瞬时监测和连续监测,本方法的检出限为3mg/立方米, 测定下限为10mg/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