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栏目提供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保护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环境监测、污染物排放、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标准

本标准提出了水处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水处理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污泥,厂界环境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汞的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汞的测定。 方法检出限为0.025μg/25ml试样溶液,当采样体积为10L时,检出限为0.0025mg/m<

本标准为定性半定量方法,适用于环境空气中氯气、一氧化碳、硫化氢、氯化氢、氰化氢、光气、氟化氢、氨气、甲醛、苯乙烯、砷化氢、臭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和甲苯等有害气体的现场应急监测,以及筛查、普查等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 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近岸海域

警告:实验中所使用的内标、替代物和标准样品均为易挥发的有毒化学品,其溶液配制应在通风橱中进行操作,操作时应按规定要求佩戴防护器具,避免接触皮肤和衣物。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和沉积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吹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15种氯代除草剂的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2,2-二氯丙酸、3,5-二氯苯甲酸、2-(4-氯-2-甲基苯氧基)丙酸、3,6-二氯-2-甲氧基苯甲酸、2-甲基-4-氯苯氧乙酸、2,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陆地固定式核电厂(大于300 MW 电功率)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其他核动力厂可参照执行。自该标准实施之日起,《核设施环境保护管理导则——核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的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泡沫塑料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验方法。本技术要求适用于除一次性发泡餐具外的所有泡沫塑料产品。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管理条例》,保护环境,规范和指导广播电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广播电视建设项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处理风量为50~20000m/h,去除气态或气溶胶态污染物的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制革工业(牛轻革)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成六类,即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的方法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城市或区域性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亦应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汽油机动车及发动机(含汽车及摩托车)怠速排气污染物监测用一氧化碳(CO)及碳氢化合物(HC)监测仪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汽油机动车怠速排放物监测用不分光红外线型CO及HC

本标准规定了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类环境标志产品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其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与饮用水、饮料或食物接触的陶瓷、微晶玻璃的玻璃餐具等。

本标准规定了压力炊具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以铁或不锈钢为主体材质制成的各类压力炊具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颗粒物中砷、硒、铋、锑4种元素的原子荧光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中砷(As)、硒(Se)、铋(Bi)、锑(Sb)的

本规范规定了酸沉降监测的技术要求,适用于各级环境监测站及其它环境监测机构对酸沉降进行监测的活动。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气相和颗粒物中PCB 8、PCB 18、PCB 28、PCB 44、PCB 52、PCB 66、PCB77、PCB 81、PCB 101、PCB 105、PCB 114、PCB

本标准适用于提取类制药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本标准也适用于与提取类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排污单位。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

本方法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氯代烃类、邻苯二甲酸酯类、亚硝胺类、醚类、卤醚类、酮类、苯胺类、吡啶类、喹啉类、硝基芳香烃类、酚类(包括硝基酚类)、有机氯农药类、多环芳烃类等半挥发性有机物的筛查鉴定和定量

本标准规定了包装用纤维干燥剂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及检测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包装用纤维干燥剂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氨氮的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氨氮的测定。 当水样体积为50ml,使用20mm比色皿时,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025mg/L,测定下限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及废水中铁的测定。方法最低检出质量浓度为0.03mg/L,测定下限为0.12mg/L,测定上限5.00mg/L。对铁离子大于5.00mg/L 的水样,可适当稀释后再按本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和废水中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辛酯的液和色谱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固定污染源废气中三甲胺的溶液吸收-顶空/气相色谱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固定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和有组织排放废气中三甲胺的测定。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时,当空气采样

本标准适用于监测与评价环境噪声时对噪声测量值的修正。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测定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紫外荧光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的自动测定。当使用仪器量程为(0~500)nmol/mol时,本方法参比状态下检出限为3μg/m3,测定下限为12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