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栏目提供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保护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环境监测、污染物排放、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量机动车乘员舱内挥发性有机物和醛酮类物质的采样点设置、采样环境条件技术要求、采样方法和设备、相应的测量方法和设备、数据处理、质量保证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车辆静止状态下,车内挥发性有机物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的石棉尘测定。 本标准允许的滤膜石棉纤维负荷量范围为100~600根/mm2。
本规范适用于500kV超高压送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也可参照本规范应用于110kV\220kV及330kV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黄磷的测定。
代替 GB 6816-86 和 GB 11915-89
被HJ 2518-2012代替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振动监测。
本标准规定了电除尘器低压控制电源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等。本标准适用于电除尘器所配套的低压控制电源。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N-亚硝基二甲胺、N-亚硝基二乙胺、N-亚硝基二正丙胺和N-亚硝基二苯胺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铬渣的解毒、综合利用、最终处置及这些过程中所涉及的铬渣的识别、堆放、挖掘、包装和运输、贮存等环节的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铬渣解毒产物和综合利用产品的安全性评价以及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本标准适
被HJ 540-2016
被HJ 2534-2013代替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中银、铝、砷、硼、钡、铍、铋、钙、镉、钴、铬、铜、铁、钾、锂、镁、锰、钼、钠、镍、磷、铅、硫、锑、硒、硅、锡、锶、钛、钒、锌及锆等32 种元素可溶性元素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输变电工程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监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工程。其他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工程电磁环境监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柴油车排气后处理装置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柴油车发动机排气后处理装置,包括氧化型催化转化器(DOC)、颗粒过滤器(DPF)、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由以上基本后处理装
本标准规定了环保文书档案、科研档案、监测档案、监理档案、基建档案、会计档案、特殊载体档案及档案供况管理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数据项的采集内容及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保系统各类档案数据库建立、检索等计算机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的浸出程序及其质量保证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评估在受到地表水或地下水浸沥时,固体废物及其他固态物质中无机污染物(氰化物、硫化物等不稳定污染物除外)的浸出风险。本标准不适用于
本标准适用于土壤和沉积物中PCB1221、PCB1242、PCB1248、PCB1254 和PCB1260 共5 种多氯联苯工业品的测定,其他多氯联苯工业品若通过验证也可用本方法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维护的通用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除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以及废物再生利用以外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本标准可作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转刷曝气装置的分类与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污水和自然水体中需曝气充氧而使用的转刷曝气装置(以下简称转刷)。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十六种多环芳烃的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固定污染源排气和无组织排放空气中气相和颗粒物中十六种多环芳烃(PAHs)的测定。十六种多环芳烃包括萘、苊烯、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信息系统建设以及日常工作经常涉及的术语与定义。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的环境信息系统建设与环境信息资源开发利用。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和废水中硫化物的碘量法。本标准规定的硫化物是指水和废水中溶解性的无机硫化物和酸溶性金属硫化物的总称。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水和废水中的硫化物。 试样体积200ml,用0.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总氮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丙烯腈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水库、湖泊、江河水中总氮的测定,检出限0.050mg/L,测定下限0.200mg/L,测定上限100mg/L。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罐采样/气相色谱-质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丙烯等67种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其它挥发性有机物如果通过方法适用性验证,也可采用本标准测定。 当取样量为40
本标准适用于以塑料为主要材料的包装用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