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运工程技术标准(J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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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S 167-2-2009 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重力式码头设计与施工的技术要求,保证码头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重力式码头的设计与施工。重力式码头宜建在较好的地基上。当地基较差仍需采用时,应进行地基处理,或在结构上采取必要的措施。重力式码头的结构型式应根据自然条件、材料来源、使用要求和施工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选定。重力式码头的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167-3-2009 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板桩码头设计与施工技术要求,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和耐久适用的目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板桩码头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采用板桩结构的护岸和围堰等的设计与施工,可参照执行。板桩码头的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182-1-2009 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主要技术要求,达到渠化工程梯级布置和枢纽总体布置合理、船舶航行安全通畅,提高渠化工程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综合效益,促进水运工程建设事业的发展,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天然河流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和有航运要求的水利水电枢纽总体设计,运河和湖泊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可参照执行。渠化工程枢纽总体设计应以河流综合利用规划为基础,以航运规划和航道等级为依据,满足通航要求,结合防洪要求
JTS 196-5-2009 三峡船闸设施安全检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为规范三峡船闸设施安全检测工作,明确三峡船闸设施安全检测的项目、内容、方法和要求,提高安全检测工作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三峡船闸水工建筑物、闸阀门、启闭机、电气设施、附属设施和船闸水力特性的安全检测。三峡船闸设施安全检测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110-8-2008 水运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编制,保证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规范招标投标行为,促进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水运工程的招标投标。本标准应与国家发改委、交通部等九部委2007年第56号令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7年版)配套使用。本标准预留空格处应结合招标工程的实际情况由招标人选
JTS 257-2008 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标准(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水运工程质量检验技术要求,加强水运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和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等水运工程质量的检验。水运工程建设的招投标文件、合同文件和工程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本标准的规定。水运工程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271-2008 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规范水运工程计价行为,统一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港口工程、航道工程、修造船厂水工建筑物工程以及与之配套的水运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活动。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水运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
JTS 258-2008 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标准,保证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满足水运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的需要,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水运工程测量成果的质量检验,应与《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J 203-2001)配套使用。水运工程测量质量检验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JTS 205-1-2008 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要求,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避免或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水运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技术工作。水运工程施工的安全防护技术工作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JTS 165-6-2008 滚装码头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统一滚装码头设计的技术要求,适应滚装码头发展的需要,提高港口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滚装码头设计,兼顾滚装作业的客、货运码头设计可参照执行。滚装码头的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