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业标准(H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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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 58-2000-X 水质 铍的测定 铬菁R分光光度计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铍的铬菁R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和污水中铍的分析。

HJ/T 59-2000-X 水质 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铍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适用于地表水和污水中铍的测定。

HJ/T 60-2000-X 水质 硫化物的测定 碘量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和废水中硫化物的碘量法。本标准规定的硫化物是指水和废水中溶解性的无机硫化物和酸溶性金属硫化物的总称。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水和废水中的硫化物。 试样体积200ml,用0.01mo1/L硫代硫酸钠溶液滴定时,本方法适用于含硫化物在0.40mg/L,以上的水和废水测定。

HJ 54-2000 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测量方法

HJ 53-2000-X 拟开放场址土壤中剩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规定(暂行)

本标准给出了土壤中剩余放射性的可接受暂行水平。它适用于核设施(包括铀、钍矿冶设施和放射性同位素生产设施)退役场址的开放利用,对于其他从事导致天然放射性水平增高活动的场址的开放利用,可参照执行。

HJ 53-2000 拟开放场址土壤中剩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规定(暂行)

本标准给出了土壤中剩余放射性的可接受暂行水平。它适用于核设施(包括铀、钍矿冶设施和放射性同位素生产设施)退役场址的开放利用,对于其他从事导致天然放射性水平增高活动的场址的开放利用,可参照执行。

HJ/T 28-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氰化氢的测定 异烟酸-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氰化氢测定。

HJ/T 32-1999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酚类化合物的测定 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的酚类化合物测定。

HJ/T 51-1999 水质 全盐量的测定 重量法

本标准规定了重量法测定水中全盐量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农田灌溉水质、地下水和城市污水中全盐量的测定。取100.0ml水样测定,检测下限为10mg/L。

HJ/T 48-1999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型采样管法、皮托管平行测速采样法、动压平衡型等速采样管法和静压平衡型等速采样管法烟尘采样器和测定排气流速、含湿量、温度和压力等参数所用仪器、仪表的技术要求,以及检测项目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采样流量在60L/min以内,撑气流速范围5~30m/s,用过滤称重法测定固定源排气中颗粒物含量的烟尘采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