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业标准(JR)

金融行业标准(JR)栏目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银行服务、支付结算、金融科技、信息安全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金融业稳健发展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本文件规定了保险资产管理行业产品股权投资计划业务领域的数据元,涵盖产品、资金、资产等主体。本文件适用于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开展股权投资计划业务过程的数据表达、共享和应用。

本文件规定了保险资产管理行业产品债权投资计划业务领域的数据元,涵盖产品、资金、资产等主题。本文件适用于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开展债权投资计划业务过程的数据表达、共享和应用。

本文件规定了证券公司核心交易系统的技术指标,包括系统参考架构、技术指标架构,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可移植性、可维护性、安全性和功能性指标。本文件适用于证券公司核心交易系统的质量评估与测试。

本文件规定了期货公司基本信息、经纪业务相关的监管数据采集范围和数据要素业务口径。本文件适用于以期货公司为主体的监管数据采集和应用。

本文件规定了贵金属纪念币的基本术语、造币工艺术语、工艺质术语、鉴定评级术语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贵金属纪念币的设计、生产科研、制造、检验、发行、投资交易、鉴定评级、集等活动。

本文件规定了应用比较显微镜对贵金属纪念币样品与样币进行图比对的方法原理、设备和材料、样品、操作步骤、图比对结果判定、图比对结论、图比对报告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贵金属纪念币的图比对与

本文件规定了银行业金融机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数字化模式开展以营类信贷业务为核心的普惠金融业务规范,具体内容包括普惠金融业务数字化模式实施的关键举措、普惠金融数据管理、普惠金融

本文件规定了商业汇票基础数据元的定义、表示格式及类目分组。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商业汇票票据业务系统的设计、开发、运维、管理等活动。

本文件规定了金融行业办公信息系统基本要求,主要包含总体设计原则、功能类要求和非功能类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指导金融机构办公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金融数据中心治理、场地环境、网络通信、运行管理和风险管控的能力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金融数据中心建设与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信用评级机构开展绿色债券信用评级业务的相关原则和要求,包括尽职调查、信用评级分析、信用评级报告、评级信息披露和信用评级利益冲突防范等。本文件适用于指导信用评级机构绿色债券信用评级体系建设

本文件规定了债券发行(含招标发行和簿记建档发行)的招标与中标处理要求、不同计息方式债券的适用性要求以及招标与中标处理流程。本文件适用于参与债券招标发行和簿记建档发行过程的发行人、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本文件规定了金融机具接入架构及驱动接口的整体技术要求,包含完整的架构设计和实现、应用开发接口(API)、服务开发接口(SPI)和相应的支撑服务接口及金融机具的接口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金融机构、金融机具

本文件规定了通过银行卡派生数字凭据实现银行卡数字化应用的相关技术要求,明确了数字银行卡技术体系架构、数字凭据关键控制过程、数字凭据应用流程、数字银行卡安全要求、公钥认证体系及其他要求等内容。本文件适

本文件规定了银行电子凭证的文件、数据与样式、系统逻辑框架、生成、通信传输和安全要求,以及验证方法。本文件适用于银行电子凭证数据实例与版式文件的开具、传输、接收和应用。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对雷电电磁脉冲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适用于银行业计算机信息系统设备本身对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

本标准规定了消息体的结构和设计规则,适用于银证业务消息体的设计和使用。对于数据传输中的依赖的网络协议、网络规则、加密认证等不在本标准涉及。

JR/T 0025的本部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一物理特性:规定了接近式IC卡(PICC)的物理特性.本部分等同采用ISO/IEC 14443-1内容;——射频功率和信号接口:规定了在接近式耦合设备(

本部分适用于由银行发行或接受的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借记/贷记卡,目的是为数据准备系统提供商和个人化中心定义数据准备阶段的要求提供指导。同时,也可为应用设计者设计默认文件和记录结构提供参考。

由于移动支付对多应用的支持,SE嵌入式软件需考虑实现多应用平台以支持SE内容动态管理。相应地,SE嵌入式软件安全包括:SE多应用平台安全和SE应用安全.此外,由于移动支付SE需配合实现不同的移动支付

    JR/T0025的本部分主要描述了借记/贷记应用卡片和终端之间处理的技术概要,提出了对基于IC卡借记/贷记项目的最低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由银行发行或接受的金融借记/贷记IC卡.使用对象

JR/T 0025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子钱包/电子存折卡片方面的内容,包括卡片的机电特性、逻辑接口和传输协议,文件和命令,应用选择及电子钱包/电子存折卡的安全机制,其中:机电接口、逻辑接口和传输协议。用

本标准规定了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作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证券期货机构,包括:承担证券期货市场公共职能的机构、承担证券期货行业信息技术公共基础设施运营的机构等证券期货市场核心机构及其下属机构(以

本部分定义了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和其他支付服务组织指标内容。本部分适用于支付业务统计中的支付服务组织统计。

本规范规定了银行业信息系统灾难恢复应遵循的管理要求。 适用于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