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业标准(NY)
农业行业标准(NY)栏目提供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业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化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大麦及大麦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和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啤酒大麦、食用大麦和大麦粉。
本标准规定了不结球白菜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的技术要求和结果判定的一般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不结球白菜亚种中的五个变种,即普通白菜变种;塌菜变种、菜籉变种;籉菜变种;多头菜变种的所有品种。
本标准规定了人参产地选择要求、环境空气质量、灌溉水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的各个项目要求、采样方法以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人参产地环境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根瘤菌生产菌株质量评价的要求、方法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豆科作物接种剂生产的根瘤菌菌株。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菌栽培基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栽培食用菌的固体栽培基质。
本标准规定了糖料甘蔗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主要栽培措施和收获。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甘蔗产区糖料甘蔗生产。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土壤中水溶性盐总量的测定。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粮油类产品抽样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粮油类产品(小麦、大米、玉米、大豆、绿豆、蚕豆、花生仁/果、芝麻、油菜籽等)认证检验和监督抽查检验的抽样。
本标准规定了熟肉制品中苯并[a]芘的高效液相色谱检测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烧烤、油炸、烟熏等肉制品中苯并[a]芘的检测。 本方法的检出限为0.5 μg/kg。
本标准规定了阿维菌素等30种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本标准适用于表86所列农药对应的农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的设备分类及主要参数选取等。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指导不同工艺类型、不同规模的沼气工程进行工艺装置及设备选择。
本标准规定了板栗(Castaneai nollissima Blume)种质资源的描述内容和描述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板栗种质资源收集、保存、鉴定、评价过程的描述。
1.1 为加强对家禽性能测定中心(鸡)建设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正确执行建设规范,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推动技术进步,全面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标准。1.2 本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家禽性能测定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电子束辐照的通用要求、质量控制、包装、重复辐照和标识: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的电子束辐照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乳与乳制品中β-乳球蛋白的SDS-PAGE凝胶电泳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乳与乳制品(生牛乳、奶粉、液态乳、奶酪、乳清粉)中β-乳球蛋白的测定。 本标准液态样品的检出限24 mg/ 10
本标准规定了离子交换色谱法测定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预混合饲料中甜菜碱的方法。本标准还适用于甜菜碱(盐酸盐)纯品和复合甜菜碱中甜菜碱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定量限为200mg/kg。
本标准规定了农用石灰质物质用于改良酸性土壤和防止土壤酸化的质量要求、施用量、施用时期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农用地酸性土壤。
本标准规定了饲料级碘酸钾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氯酸钾氧化法等生产 的饲料级碘酸钾。本品添加在饲料中作为碘的补充剂。
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干燥用热风炉产品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质量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燃烧煤、木材(指板皮、杂木和枝杆等)、稻壳和茎杆等热风炉的试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烘炒食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标签、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烘炒食品,不包括以花生或芝麻为原料的烘炒食品。
本标准规定了草原自然保护区建设的原则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草原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本标准规定了光明配套系种猪及商品猪的外貌特征、生产性能和出厂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光明配套系种猪、商品猪的鉴定、选用、生产和出厂时对种猪的评定。
本标准规定了腊肉制品加工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加工企业基本条件要求、原辅料要求、加工技术要求、标识与标志、储存和运输、召回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腊肉制品的加工。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洋葱的产地环境、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采收和生产档案。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洋葱的生产。
本标准规定了八眉猪的中心产区与分布、体型外貌、生产性能、测定方法、种猪合格判定和种猪出场条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八眉猪的品种鉴别。
本部分规定了杀虫剂防治棉盲蝽[主要包括绿盲蝽(Lygus lucorum)、中黑盲蝽(Adelphocoris su-turalis)、苜蓿盲蝽(Adelphocoris lineolatus)、三
本部分规定了盆栽法测定杀菌剂防治瓜类白粉病的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农药登记用杀菌剂对瓜类作物白粉病菌的室内生物活性测定试验。
本标准规定了丙草胺原药的要求、试验方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以及标志、标签、包装、储运。本标准适用于由丙草胺及其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的丙草胺原药。注:丙草胺和相关杂质的其他名称、结构式和基本物化参数参见
本标准规定了基本农田环境质量保护规划编制的原则、编制大纲、基本农田环境质量保护的内容,基本农田环境质量影响评价,基本农田环境污染事故调查与分析,基本农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以及基本农田环境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