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工业行业标准(EJ)
核工业行业标准(EJ)栏目提供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发布的核工业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核能利用、辐射防护、核设施安全、放射性物质管理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核能安全利用和核技术应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本标准规定了用γ射线吸收法检测板型燃料元件轴均匀性的仪器设备、操作步骤和数据处理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铝基体板型燃料元件轴均匀性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堆退役中去污的基本准则、技术要求、主要方法和实施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堆退役中的去污。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核设施辐射及放射性活度连续监测的中央控制系统的一般特性、试验程序、辐射、电气、环境特性及文件。本标准还为检测用的中央控制器提供了技术条件、操作和检验的指导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核设施辐
本标准规定了核材料和核设施实物保护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材料和核设施实物保护系统的设计、运行、维护和升级改造。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内严酷的和中度的两种环境条件下使用的安全级(IE级)电动机控制中心质量鉴定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以聚丙烯为主要原料经辐射交联而成的半硬质泡沫塑料。
本标准规定了脉冲堆燃料元件(简称燃料元件)设计应该满足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U-ZrHx 或U-ZrHx-Ex作为燃料芯体的燃料元件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微型反应堆铍反射层的设计原则、技术要求、验收、包装、运输、贮存和使用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商用微型反应堆铍反射层的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屏幕显示(VDU)性能的原则,并给出了较好的实例。 本标准适用于按GB/T 13630-1992《核电厂控制室的设计》要求设计的核电厂主控制室。对于现有控制室或控制区域的设计,应注意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矿产资源铀矿地质勘探过程中各阶段的(技术)基础数据项的代码及采集格式、绘制各种图件所需的信息代码以及储量计算的中间结果和最后结果的数据形式。 本
本标准规定了低本底β测量仪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低本底β测量仪器,也适用于多用途仪器中的测量低本底β放射性的部分。 本标准不适用于测量β能谱类型的仪器。
本标准规定了以满足核燃料产品技术条件和特种核材料管理与衡算要求为目的的取样通则。 本标准适用于核燃料循环系统各种状态核材料成品、中间产品、工艺料液、回收残料及废物的取样。 本标准可涉
本标准规定了推导退役后场址土壤中放射性残存物可接受活度浓度的环境照射情景、照射途径、计算模式和主要参数。本标准适用于退役后拟开放场址土壤中放射性残存物可接受活度浓度的确定。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山采矿过程中主要的质量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山采矿过程的质量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中放射性气溶胶监测设备的分类、设计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连续监测环境中放射性气溶胶的可移动式或固定式设备。 本标准不适用于把样品从样品器中取出,在实验室内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一回路系统大口径电弧焊接不锈钢卷制或压制钢管及管件在材料、制造、试验验收、清洗、坡口加工、包装运输、标志和质量证明文件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
本标准规定了岩石中微量砷、锑、铋、硒四元素用流动注射-氢化物-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的原理、适用范围、试剂、仪器、分析步骤、结果计算及精密度。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样品放射性测定服务实验室的质量保证与控制和能力评估,包括下述8个方面的内容: 活体测定中活度与测试体模中选定的重要放射性核素的量的准确度,以及离体测定中活度与测试样品中选定的重要放射
本标准规定了生产堆退役设计(堆芯拆除设计除外)中的基本安全准则,以保障退役活动的安全性。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堆的退役设计,其他类型反应堆的退役设计也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岩石中微量钍的分光光度法测定原理、步骤、试剂和仪器、结果计算和方法精密度。 本标准适用于岩石中微量钍的分析。
本标准规定了核动力厂老化管理的数据收集和记录保存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动力厂。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蒸汽发生器传热管在役检查使用的设备、技术和方法,以及基本检查、取样检查、追加检查、检查间隔时间、检查结论与补救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蒸汽发生器非铁磁性传热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