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业标准(SL)
水利行业标准(SL)栏目提供水利部发布的水利工程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水资源管理、防洪抗旱、水文监测、水土保持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水利工程建设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本规程适用于采用λ-射线背向散射法和λ-射线透射法测定材料表层密度,以及采用快中子被氢原子慢化法测定材料表层含水量。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水利水电工程系统标称电压为3~500kV配电装置的设计、扩建和改建工程的配电装置设计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县(市、区)级农田水利规划。地区(市)或乡(镇)农田水利规划可参照执行。
1.0.1 为适应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需要,规范水力发电厂、变电所和泵站等水利水电工程电气测量的设计,使之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准确可靠、监视方便,特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
本标准适用于防洪、治涝、灌溉、供水与发电等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对已建水利水电工程进行修复、加固、改建、扩建,执行本标准确有困难时,经充分论证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调整。
本标准规定了轴流泵装置水利模型的型式、型号的表达方式及基本参数。本标准适用于输送清水、海水或物理和化学性质类似于水的其他液体及含有少量固体颗粒液体的轴流泵装置。
本规程适用于以重力为主要作用力的水工(常规)模型试验,包括明流和有压流。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河道演变勘测调查及河道演变分析工 作,湖泊、水库、行(蓄)洪区演变勘测调查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的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 ——冲击式水轮机,转轮名义直径1.5m及以上; ——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总装机容量50MW及以下、1.0MW及以上的小型水电站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小水电工程)的验收。改扩建的小水电工程和新建的总装机容量1.0MW以下的小水电站工程验收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水文单位和其他单位的基础水文数据库建设,以及与其相关的数据查询、信息发布和应用服务软件开发。
本标准规定了水中多环芳烃类化合物的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和生活饮用水中多环芳烃类化合物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4级、5级,且坝高小于30m的碾压式土石坝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用以处理悬移质泥沙的沉沙池设计。
本规范主要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时可根据规划设计要求适当简化,大中河流综合规划或专业规划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单机功率0.1~20kW,总功率500kW以下的风力提水工程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及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安全监测系统运行、 维护及管理,其他水利水电工程的安全监测系统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环境保护设计,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灌溉用施肥装置(以下简称施肥装置)的型式与基本参数、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压差式施肥罐、文丘里施肥器、水动式施肥泵、比例式施肥泵、机械往塞式施肥泵等灌溉用施肥装置。
本标准规定了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各类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指导行业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标准的编制。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水文部门,防汛抗旱部门、水利水电工程部门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电气制图。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数据集编目; ——对数据集的全面描述(包括建立、存储、管理和维护数据集的相关信息);——水利行业内部以及与其他行业之间交换和传输数据;——水利行业以及其他相关行业
本导则适用于已建大、中型及特别重要小型水库的1、2、3级大坝。大坝包括永久性挡水建筑物以及与大坝安全有关的泄水、输水和过船建筑物及金属结构等。
本规程适用于沥青延度仪首次校验、后续校验和使用中的校验。
本标准适用于固相萃取装置的校验及类似的固相萃取装置和具有其中部分功能的固相萃取装置的校验。
本规程适用于土工膜耐静水压抗渗仪的首次校验、后续校验和使用中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