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业标准(SL)

水利行业标准(SL)栏目提供水利部发布的水利工程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水资源管理、防洪抗旱、水文监测、水土保持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水利工程建设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测绘工作,其中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测量工作尚应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L 52)的规定。

本规范适用于1、2、3级堤防工程的施工;4、5级堤防工程施工应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率为30m3/h及以上的、生产预拌混凝土的周期式混凝土搅拌楼(站)及船载混凝土搅拌站。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的水文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水利行业各级电话交换网和采用 TCP/IP协议传送话音的呼叫业务

本范围规定了水利水电工程清污机型式、基本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检验、包装、运输、储存的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清污机的制造、安装及验收,并适用于清污机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检测。 清污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中的 1级、2级、3级调压室设计,不适用于抽水蓄能电站调压室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起草、参与起草和制定关系到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水资源以及防治水害等水事活动(以下简称涉水事务)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本标准适用于3级及以上江、河、湖、海堤防的安全评价,4、5级堤防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泵站的现场性能测试和安全检测。小型泵站的现场性能测试和安全检测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装机容量5~50MW、出线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下的新建或扩、改建工程的水力发电站自动化设计。装机容量5MW以下的水力发电站可参照执行,但应适当简化其系统构成,以可靠性、经济性、实用性相

本标准适用于建制镇、集镇、村庄(居民社区)等集中式供水的供水单位资质认证和相关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总库容10万m3及以上各类已建水库降等与报废评估。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标准中的 1 级、 2 级、 3 级碾压式土石坝的安全监测。 4 级、 5 级碾压式土石坝以及其他类型的土石坝的安全监测可参照执行。

本方法适用于新的、使用中和检修后的水泥水化热测试仪(直接法)的校验。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小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可参照执行。对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和利用外资项目,可根据工程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内容和深度。

本标准适用于离心泵、混流泵和轴流泵模型及装置模型的水力性能验收试验。不设计泵的结构、强度、材料及其他方面的问题。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新建、加固、改建和扩建海堤工程的设计。 海堤工程设计,应以所在区域、海岸带及相关河流的综合规划或防潮、防洪专业规划为依据。位于城镇的海堤工程设计,还应以城镇总体规划为依据。位于河口区

本标准规定了SLQY-30型两栖式清淤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保证。本标准适用于SLQY-30型两栖式清淤机。

本范围适用于振筛机的首次校验、后续校验和使用中校验。

本标准适用于单站装机容量0.5~50MW水电站新建、 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和省级开展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市、县级开展的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电厂利用天然及人工水体进行冷却的工程水力、热力模拟研究,以及放射性液态流出物、余氯等稀释扩散模拟研究。

本方法适用于新的、使用中和检修后的试验室用混凝土搅拌机的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水电建设用混凝土搅拌机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储存及保修期。本标准适用于与大中型水工混凝土搅拌楼(站)配套的、公称容量为1000~9000L的周期式搅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及饮用水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和定量测定。 本标准可检测的43种挥发性有机物见表1。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岩石变形测试仪。

本规程适用于黄土高原地区各种形式的水土保持灌木栽培。

本标准规定了聚乙烯管道沿程水头损失测试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微灌用聚乙烯(PE)管道沿程水头损失的测定。 本标准不适用于薄膜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