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6167.12-2014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2部分:盐雾试验
标准编号:HB 6167.12-2014
代替以下标准:HB 6167.12-1989
中文名称: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2部分:盐雾试验
英文名称: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airborne equipment of civil airplane-Part 12: Salt fog test
发布日期:2014-05-19
实施日期:2014-10-01
提出单位: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技术归口: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批准发布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人
李敏伟、夏越美、陈丹明
起草单位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标准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盐雾环境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上会受到盐雾影响的机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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