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行业工程建设规程(CJJ)

汇总CJJ城镇道路、给排水等市政工程规程,更新城建技术规范,线上阅览助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

CJJ/T 156-2010 生活垃圾转运站评价标准(附条文说明)

为规范生活垃圾转运站(以下简称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和运行管理,评价垃圾转运站的生产运行状况、污染控制和节能减排情况,提高我国生活垃圾(简称垃圾)中转运输环节的技术水平,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及改扩建的大、中型(Ⅰ类、Ⅱ类、Ⅲ类)和小型(Ⅳ类、Ⅴ类)的垃圾转运站评价。待评价的新建垃圾转运站的正常运行时间:大、中型垃圾转运站不应低于12个月;小型垃圾转运站不应低于6个月;改扩建的各类垃圾转运站其正

CJJ/T 148-2010 城镇燃气加臭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为了规范城镇燃气加臭剂的质量、加臭量和加臭装置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维护,实现加臭剂的警示作用,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燃气加臭的设计、安装、验收、运行和维护。不适用于有特殊要求的工业企业生产工艺用气的加臭。城镇燃气加臭剂和燃气女口臭装置的选型应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应积极采用成熟和行之有效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城镇燃气加臭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CJJ/T 153-2010 城镇燃气标志标准(附条文说明)

为了规范城镇燃气图形标志及其制作、使用和维护管理,发挥标志的安全警示、提示作用,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燃气生产、输配系统及各类燃气相关场所图形标志及其制作、使用和维护管理。城镇燃气标志应由安全色、图形符号及文字构成,且应具有简单、易懂、易识别的特性,应能传达明确而特定的警示信息。城镇燃气图形标志及其制作、使用和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JJ 152-2010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附条文说明)

为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科学合理地设计城市道路交叉口,做到以人为本、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节约土地、美观环保,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新建和改建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新建交叉门必须按本规程的要求设计;当改建交叉口受条件限制时,近期设计的技术指标可作合理调整,但远期改建设计应满足本规程的要求。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城市交通规划所确定的相交道路类别、等级、红线宽度、横

CJJ 145-2010 燃气冷热电三联供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为提高分布式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建立安全的燃气冷热电三联供系统(以下简称“联供系统”)。规范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以燃气为一次能源,发电机总容量小于或等于15MW,新建、改建、扩建的供应冷、热、电能的分布式能源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联供系统宜采用并网的运行方式。联供系统应遵循电能白发自用、余热利用最大化的原则,系统的设备配置及运行模式应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联供系统的

CJJ/T 147-2010 城镇燃气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为使城镇燃气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保证工程质量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采用插入法、折叠管内衬法、缩径内衬法、静压裂管法和翻转内衬法对工作压力不大于0.4MPa的在役燃气管道进行沿线修复更新的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本规程不适用于新建的埋地城镇燃气管道的非开挖施工、局部修复和架空燃气管道的修复更新。城镇燃气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的设计、监理和施工应由具有相

CJJ 150-2010 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范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做到保护环境、技术可靠、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及扩建的各类生活垃圾处理设施产生的渗沥液处理工程的建没和运行管理。渗沥液处理工程的使用年限和处理规模应根据生活垃圾填埋场、焚烧厂、堆肥厂、厌氧消化处理厂、中转站等各类处理设施的使用年限、建设规模等确定。渗沥液处理工程的建设应在总

CJJ 34-2010 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生产,改善人民生活,发展我国城镇集中供热事业,提高集中供热工程设计水平,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供热热水介质设计压力<=2.5MPa,设计温度<=200℃;供热蒸汽介质设计压力<=1.6MPa,设计温度<=350℃的下列城镇供热管网的设计:1、以热电厂或锅炉房为热源,自热源至建筑物热力入口的供热管网;2、供热管网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管线、中

CJJ/T 106-2010 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促进城市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实现资源的整合与共享,规范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的规划、实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应使用全国建设事业公益服务专用电话号码12319。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建设中应注重整合和共享已有各种相关资源,并宜采用先进实用的新技术、新方法。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

CJJ 149-2010 城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规范城市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加强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管理,科学合理地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安全可靠,创造健康、有序的广外视觉环境,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城市户外广告设施、城市之间交通干道周边的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