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建行业工程建设规程(CJJ)

汇总CJJ城镇道路、给排水等市政工程规程,更新城建技术规范,线上阅览助力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

CJJ 142-2014 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为规范建筑屋面雨水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筑、工业建筑的屋面以及与建筑相通的下沉广场、下沉庭院的雨水排水工程。建筑屋面雨水排水工程设计、施工应与土建工程密切配合。建筑屋面雨水排水系统应满足使用要求,并应为维护管理、维修检测以及安全保护等提供便利条件。建筑屋面雨水排水工程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执

CJJ/T 210-2014 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为使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做到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城镇排水管道非开挖修复更新工程的设计、施工及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JJ/T 189-2014 镇(乡)村仓储用地规划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科学地编制镇(乡)村仓储用地规划,加强镇(乡)村仓储用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物资储存与流通条件,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镇(乡)村的仓储用地规划。镇(乡)村仓储用地的规划应贯彻因地制宜、节约用地、保护环境、科学适用的原则,并应符合镇(乡)村规划的要求。镇(乡)村仓储用地规划主要是镇(乡)村的功能性用地规划规范,不含有物流规划内容。镇(乡)村仓储用地规划除应符合本

CJJ/T 209-2013 塑料排水检查井应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为在城镇排水工程中,正确使用塑料排水检查井,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埋地排水系统中井径不大于1000mm、埋深不大于6m、排水水温不大于40℃的塑料排水检查井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保养。塑料排水检查井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保养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JJ/T 206-2013 城市道路低吸热路面技术规范(附条文说明)

为适应城市道路建设需要,缓解城市热岛效应,规范低吸热路面设计、施工、验收及养护,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及公共停车场、城市广场的低吸热沥青路面设计、施工、验收和养护。城市道路低吸热路面的类型选择,应根据其路用性能、降温效果、环境要求、施工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城市道路及公共停车场、城市广场的低吸热路面的设计、施工、验收和养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JJ/T 103-2013 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标准(附条文说明)

为规范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的分类、内容及质量检查验收要求,指导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的采集、加工、管理、更新与应用服务,提高城市公共数据资源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的采集、加工、管理、更新以及数字城市和智慧城市应用服务。城市地理空间框架数据的采集、加工、管理、更新与应用服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JJ 205-2013 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为规范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以下简称“收运”),促进生活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城市和村镇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规划、建设与运行。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技术选择应以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条件为基础,并应考虑其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按服务范围和人口规模合理确定,做到安全卫生、保护环境、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的规划、建设与运行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CJJ 207-2013 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为加强和规范城镇供水管网的管理,保障输配水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城镇供水管网、总表后的埋地管网、自备水源的供水管网和农村集中式供水管网的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管理。城镇供水管网的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JJ 95-2013 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为使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以下简称管道)腐蚀控制工程统一标准、合理设计、规范施工、科学管理,提高管道的安全性,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管道腐蚀控制工程应做到技术可靠、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并应满足腐蚀控制要求。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腐蚀控制工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CJJ 203-2013 城镇供热系统抢修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为减少供热系统突发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损失,尽快恢复供热,使城镇供热系统抢修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供热热水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200°C;供热蒸汽介质设计压力 小于或等于1.6MPa,设计温度小于或等于350°C的城镇供热系统的抢修,包括热源(锅炉房)、供热管网、热力站、楼内及户内供热系统。抢修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