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汇总GBZ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监护标准,更新职业卫生规范,线上阅览助力企业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GBZ 87-2002 职业性慢性铊中毒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慢性铊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慢性铊中毒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慢性铊中毒的诊断亦可参照执行。
GBZ 93-2002 职业性航空病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航空病中 5 种疾病的诊断标准与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航空病的诊断及处理。
GBZ 95-2002 放射性白内障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白内障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电离辐射所致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白内障。非放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白内障可参照本标准诊断和治疗。
GBZ 105-2002 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外照射慢性放射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放射工作人员,非职业性受照人员也可参照本标准诊断和治疗。
GBZ 112-2002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及处理总则。本标准适用于接受职业照射的辐射工作人员和接受过量应急照射人员的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和处理。
GBZ 119-2002 放射性发光涂料卫生防护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光涂料生产和应用中的放射卫生防护基本原侧和要求。本标推仅适用于含3H或147Pm的放射性发光涂料的生产和应用,不适用于含226Ra和其他放射性核素的放射性发光涂料。
GBZ 123-2002 汽灯纱罩生产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汽灯纱罩生产中的放射卫生防护原则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汽灯纱罩的生产,其产品销售、贮存、运输和放射性废物处理等可参照执行。
GBZ 135-2002 密封γ放射源容器卫生防护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一般要求、放射防护要求和作为运输容器或兼作工作贮源器的附加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活度与能量的密封γ放射源的一般贮存、运输容器的设计、制造与使用,也适用于γ辐射应用装置配套使用的工作贮源器的设计、制造与使用。
GBZ 140-2002 空勤人员宇宙辐射控制标准
标准规定了空勤人员所受宇宙辐射职业照射的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各类民用航空飞行的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及其空勤人员。外交信使等经常乘喷气式飞机执行公务的人员也可参考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飞行高度在8000m以下的空勤人员。
GBZ 143-2002 集装箱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集装箱检查系统(以下简称检查系统)辐射控制水平、检查场所分区、辐射安全及安全操作等放射卫生防护要求和有关监测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利用γ射线或低于10MV的X射线对集装箱或者航空托盘、运输货车、货运列车等及其所载的货物进行的检查。本标准不适用于相应的计算机断层扫描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