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汇总GBZ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监护标准,更新职业卫生规范,线上阅览助力企业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GBZ 51-2002 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的诊断及处理。
GBZ 92-2002 职业性高原病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高原病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在高原低氧环境下从事职业活动所致的高原病的诊断与处理。非职业性高原病的诊断与处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GBZ 99-2002 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事故性照射下较长时间内受到连续或间断较大剂量外照射的职业性放射工作人员。非放射工作人员意外受照后引起亚急性放射病者,也可参照此标准进行诊断和治疗,放射工作人员或非放射工作人员确系因公受照导致本病,其待遇和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GBZ 109-2002 放射性膀胱疾病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急性放射性膀胱炎、慢性放射性膀胱炎及放射性膀胱瘘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性或事故性照射所致的膀胱损伤人员。
GBZ 115-2002 X射线衍射仪和荧光分析仪卫生防护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X射线衍射仪和X射线荧光分析仪的放射防护标准和放射防护安全操作要求。本标准适用于X射线衍射仪和X射线荧光分析仪的生产和使用。
GBZ 122-2002 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卫生防护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使用、拆洗、弃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涉及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及其放射源可能引起人员受照的实践,但不适用于供离子感烟火灾探测器用放射源的生产中的防护。
GBZ 126-2002 医用电子加速器卫生防护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电子加速器(以下简称加速器)进行人体治疗时的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能量在50M eV 以下的加速器的生产和使用。
GBZ 131-2002 医用X射线治疗卫生防护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X射线治疗机的辐射防护性能及其检验要求、治疗室的辐射防护条件和使用治疗机实施放射治疗的安全操作与质量保证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标称X射线管电压为10kV~1MV的医用X射线治疗机(以下简称治疗机) 的生产和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用加速器的X射线治疗。
GBZ 139-2002 稀土生产场所中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稀土生产的放射工作场所划分及其放射卫生防护原则和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稀土矿山开采、选矿、冶炼等生产场所中对于稀土矿中的天然放射性核素及其子体的防护。
GBZ/T 145-2002 个人胶片剂量计
本标准规定了个人胶片剂量计的物理特性,以及检验这些特性的相应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量程自200uSv至1Sv的个人胶片剂量计,且特别适用于对外照射躯体剂量的测量,包括:——测定由X或γ射线所致的个人剂量;——测定由β射线(不论它是否伴随光子辐射)所致的个人剂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