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汇总GBZ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监护标准,更新职业卫生规范,线上阅览助力企业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GBZ 25-2002 尘肺病理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尘肺的病理诊断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尘肺的病理诊断。
GBZ 36-2002 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四乙基铅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四乙基铅、乙基液或高浓度乙基汽油引起的急性中毒。非职业活动中接触四乙基铅、乙基液和高浓度乙基汽油引起的急性中毒亦可参照使用。
GBZ 44-2002 职业性急性砷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砷化氢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吸及砷化氢气体引起的急性中毒。不适用于砷、砷的氧化物及砷酸盐引起的中毒。
GBZ 60-2002 职业性急性变应性肺泡炎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变应性肺泡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因接触霉孢、菌孢或其他蛋白质有机粉尘后发生的急性肺泡炎。如农民肺、蔗渣肺、湿化器等急性患者的诊断和处理。
GBZ 6-2002 职业性慢性氯丙烯中毒诊断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因生产氯丙烯及在环氧氯丙烷、丙烯磺酸钠、杀虫双或巴丹等工业生产中长期接触氯丙烯引起中毒者。
GBZ 63-2002 职业性急性钡中毒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钡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在生产劳动和其他职业活动中,大量钡化合物经呼吸道、消化道、灼伤或破损的皮肤进入肌体引起的职业性急性中毒。不适用于长期接触低浓度钡化合物所引起的其他疾病。
GBZ 70-2002 尘肺病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尘肺病的诊断原则和尘肺病的 X 射线分期。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现行职业病名单中规定的各种尘肺病。
GBZ 71-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标准(总则)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诊断总则。本标准适用于在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职业性毒物所引起的急性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在非职业性活动中由于一般性毒物所引起的急性中毒的诊断,也可参照本标准。
GBZ 7-2002 职业性手臂振动病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手臂振动病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长期从事手传振动作业而发生的手臂振动病。
GBZ 75-2002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本标准附录 A 所列血液毒物引起的急性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在非职业活动中所发生的急性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也可参考使用本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