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汇总GBZ职业病防治、职业健康监护标准,更新职业卫生规范,线上阅览助力企业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GBZ 114-2006 密封放射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密封放射源(以下简称密封源)及密封γ放射源容器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3.7×104Bq~3.7×1016Bq(1μCi~1MCi)量级密封源。本标准不适用于仪器校准源及玻璃容器封装的密封源;本标准亦不适用于中子密封源。

GBZ 175-2006 γ射线工业CT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γ射线工业CT设备的防护性能、检测室防护设施以及γ射线工业CT设备在使用和维护过程中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密封源活度大于或等于4×1010Bq的γ射线工业CT设备及其扫描检测实践;密封源活度低于4×1010Bq的γ射线工业CT设备及其扫描检测实践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GBZ 177-2006 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辐射控制水平、辐射安全及安全操作等放射防护要求和有关检测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便携式X射线检查系统对物品的现场安全检查。现场紧急医学救护参照应用。不适用于其他医疗照射检查和工业X射线探伤。

GBZ 179-2006 医疗照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照射的放射防护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医用照射的放射防护:a)作为受检者与患者医学诊断和治疗的处方内容所接受的照射;b)作为职业健康监护的内容个人所接受的照射;c)群体健康检查中个人所接受的照射;d)在医学或生物学,诊断或治疗的研究项目中健康个人或患者自愿参与受到的照射;e)法医程序中引起的个人所接受的照射。 本标准也适用于有意和自动扶助医疗照射中病人的个人接受的照射,但不适用

GBZ/T 181-2006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编制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表)的内容与格式。本标准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的编制:(1)核设施;(2)密封源工作场所;(3)非密封源工作场所;(4)射线装置工作场。

GBZ/T 184-2006 医用诊断X射线防护玻璃板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诊断X射线防护玻璃板的尺寸、几何尺寸精度、光学质量和辐射衰减性能。 本标准适用于放射设备或放射器具中使用的屏蔽X射线的防护玻璃板,其中SC型防护玻璃板是用于光学目视影像的传输,Ⅵ型防护玻璃板是用于观察目的。 本标准不适用于其他透明辐射防护材料,例如:透明塑料防护板(含铅有机玻璃)、含铅眼镜或眼睛防护屏和含铅防护面罩。

GBZ 120-2006 临床核医学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临床核医学诊断与治疗实践中有关工作人员以及工作场所的放射卫生防护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临床核医学放射性药物施行诊断与治疗的实践。

GBZ/T 180-2006 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规范

本标准规定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要求和屏蔽估算方法。 本标准适用医用X射线CT机房的辐射屏蔽。

GBZ 178-2006 低能γ射线粒子源植入治疗的放射防护与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低能γ射线粒子源植入治疗肿瘤的应用质量和对放射卫生防护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临床近距离植入治疗肿瘤使用的低能γ粒子源,源活度用井型电离室进行检测。

GBZ/T 183-2006 电离辐射与防护常用量和单位

本标准规定了电离辐射与放射领域中常用的量和单位的定义及其符号。 本标准适用于涉及电离辐射与防护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