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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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0876-2021 商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本文件规定了商用电磁灶具(以下简称“电磁灶”)的能效等级和技术要求、试验和计算方法,以及标准的实施。本文件适用于单个或多个加热单元的电磁灶,其中单个加热单元的额定功率不超过35kW,额定电压不超过450V。本文件不适用于家用电磁灶、拟用于特殊环境条件下的电磁灶(如腐蚀性环境或容易引起爆炸的环境)、室外用电磁灶等。
GB 27951-2021 皮肤消毒剂通用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皮肤消毒剂的原料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使用方法、标识。本文件适用于完整皮肤和破损皮肤消毒的消毒剂。
GB 40880-2021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规范
本文件规定了煤矿瓦斯等级的划分、一般要求、鉴定依据、鉴定的指标及其测定方法、判定规则和鉴定报告的内容等。本文件适用于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煤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及煤层鉴定,也适用于岩石与二氧化碳(瓦斯)突出矿井及岩层的鉴定。
GB 15359-2021 中国海区灯船和大型助航浮标制式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海区灯船和大型助航浮标的标志特征、音响和无线电助航设备及专用标志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中国海区及其海港、通海河口设置的灯船和大型助航浮标。
GB 9706.219-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2-19部分:婴儿培养箱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替换: 本文件适用于婴儿培养箱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的要求,如本文件中201.3.209中所定义的设备, 也称为ME设备。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章或条的正文会说明。如果不是 这种情况,与此相关的章或条同时适用于ME设备和ME系统。除通用标准中7.2.13和8.4.1外,本文件范围内的ME设备或ME系统的预期生理效应所导致的 危险(源)在本文件中没有具体要求。注:见通
GB 9706.227-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7部分:心电监护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除下述内容外,通用标准中的第1章适用。
GB 31823-2021 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本文件规定了专业化的集装箱码头、干散货(煤炭、矿石)码头、原油码头作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的能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国内集装箱码头、千散货(煤炭、矿石)码头、原油码头生产作业能源消耗的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和改、扩建集装箱码头、干散货(煤炭、矿石)码头、原油码头的能源消耗控制,其中专业化集装箱码头不包括自动化集装箱码头,原油码头包括单一从事原油装卸作业的码头和原油吞
GB 9706.226-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2-26部分:脑电图机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在201.3.63中定义的脑电图机(以下简称ME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本文件适用于在临床环境(例如,医院,医生办公室等)中使用的ME设备。本文件不适用于在脑电图学中使用的其他设备,例如:——声光刺激器;——遥测脑电图仪;——脑电数据的存储和重现设备;——用于在电休克疗法中监护的专用ME设备;——动态脑电图记录器。如果一章或一条明确指出仅适用于ME设备或ME系统,标题和章或条的正文
GB 16161-2021 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形状显示规定
本文件规定了中国海区水上助航标志显示的锥形形状特征、罐形形状特征、球形形状特征、“×”形与“十”形顶标特征,以及柱形浮标、杆形浮标和活节式灯桩顶标的形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中国海区及其港口、通海河口的所有浮标(不包括灯船、大型助航浮标、冰期浮标)和水中固定标志。
GB 9706.216-2021 医用电气设备 第2-16部分:血液透析、血液透析滤过和血液滤过设备的基本安全和基本性能专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预期用于其他体外血液净化治疗的ME设备相关部件。本部分的专用要求不适用于:——体外管路(见YY 0267);——透析器(见YY 0053):——透析液浓缩物(见ISO 23500-4:2019);——透析用水供应系统(见ISO 23500-2: 2019);——透析液浓缩物的中央供液系统(见ISO 23500-4:2019),在透析场所中进行大量浓缩物混合的系统; ——用于实施腹膜透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