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行业标准(CB)
汇集CB船舶建造、海事航运全套行业标准,更新造船行业新规,线上阅览服务船舶制造与水运工程建设。
CB 3274-1985 通气舱口盖
本标准规定的通风舱口盖适用于船舶干货舱、煤舱及其他暗式舱室作通气、采光之用。
CB 3290-1985 民用船舶铜合金螺旋桨着色探伤方法及评级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船舶铜合金螺旋桨的表面质量检验。用以发现如气孔、缩松、砂眼、夹渣、冷隔、未熔合和裂纹等表面开口缺陷。成品重量超过10t的整体螺旋桨和成品重量超过2t的单铸桨叶应加以检验。 在舰船用标准未制订前,任意重量的舰船用铜合金螺旋桨
CB 373-1985 岸电箱
本标准适用于岸上供电电源直流电压250V以下,交流频率50和60Hz、电压500V以下的船用岸电箱。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EC92号出版物(船舶电气设备)201、302篇1980年版的有关规定。
CB 3256-1985 船用柴油机振动评级
本标准规定船用中、高速柴油机在试车台架上运转时振动的评级。如上述柴油机在实船上运转情况与台架上相似时,可以参考本标准进行振动评级。
CB 3257-1985 船用柴油机活塞环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气缸直径大于200mm的船用柴油机铸铁活塞环。
CB 3259-1985 船用柴油机曲轴箱油雾探测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船用柴油机曲轴箱自动安全监测报警。
CB 3264-1985 船用柴油机薄壁轴瓦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轴承座孔径为100~500mm的船用柴油机薄壁轴瓦,但不适用于翻边轴瓦。
CB 3248-1985 船用制冷压力容器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运输冷藏货的制冷装置、采用以制冷剂R717(氨)R12和R22的钢制焊接压力容器及壳管式换热器(贮液器、冷凝器、蒸发器、中间冷却器……等)。对于船舶空调装置及小型伙食冷藏装置的制冷用钢制焊接压力容器及壳管式换热器亦可参照执行。 船用制冷压力容器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图样要求,并且必须符合1983年《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以下简称“海船规范”)的有关规定。 本标准不适用
CB 1020-1985 船舶工业标准制订程序
本标准规定船舶方面的国家标准、专业标准、民用和军民通用部标准的计划编制、制订、修订、修改和复审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船舶方面的国家军用标准和军用部标准的制订、审批程序,按国防科工委《关于国家军用标准的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国家军用标准的制订,审批工作程序的暂行规定》办理。以上文件未作规定时,按本标准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