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业标准(HJ)

整理HJ环评、排污、生态治理环保标准,同步绿色发展新规,线上查阅助力企业环保整改与绿色生产合规。

HJ 544-2009 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被HJ 544-2016代替

HJ 546-2009 环境空气 五氧化二磷的测定 抗坏血酸还原-钼蓝分光光度法(暂行)

被HJ 546-2015代替

HJ 548-200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化氢的硝酸银容量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本方法检出限为0.03mg;采样体积为15L时,检出限为2mg/m<上标3>。

HJ 549-2009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和废气中氯化氢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废气中氯化氢的测定。 对于有组织排放废气,本方法检出限为1μg/50ml,当采样体积为10L时,检出限为0.5mg/m<上标3>,测定下限为2mg/m<上标3>。 对于环境空气,本方法检出限为0.2μg/50ml,当采样体积为60L时,检出限为0.003mg/m<上标3>,测定下限为0.012mg/m<上标3>。

HJ 550-2009 水质 总钴的测定 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暂行)

被HJ550-2015代替

HJ 551-2009 水质 二氧化氯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

被HJ551-2016代替

HJ 545-200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酮容量法(暂行)

被HJ 545-2017代替

HJ 547-2009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

被HJ 547-2017代替

HJ 538-2009 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铅的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铅的测定。 方法检出限为5μg/50ml试样溶液,当采样体积为400L时,检出限为0.013mg/m<上标3>,测定下限为0.052mg/<上标3>。

HJ 541-2009 黄磷生产废气 气态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暂行)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黄磷生产废气中气态砷及其化合物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黄磷生产废气中以气态形式存在的砷及其化合物的测定。 本方法检出限为1.25μg/ml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吸收液,当采气体积15L时,砷的检出限为0.08mg/m<上标3>,测定下限为0.32mg/m<上标3>(均以As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