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行业标准(HJ)
整理HJ环评、排污、生态治理环保标准,同步绿色发展新规,线上查阅助力企业环保整改与绿色生产合规。
HJ/T 25-1999-X 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分险评价基准
本基准按照一般风险评价方法规定了工业企业土壤环境质量基准限值的计算方法及通用土壤基准限值。 本基准适用于工业企业选址阶段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发生后界区内土壤的环境质量风险评价,不适用于采矿、农田和居住用地。
HJ/T 24-1998 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500kV超高压送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也可参照本规范应用于110kV\220kV及330kV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
HJ/T 24-1998-X 500Kv超高压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500kV超高压送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也可参照本规范应用于110kV\220kV及330kV送变电工程电磁辐射环境影响的评价。
HJ/T 23-1998 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的选址
本标准规定了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的选址目标,选址方法,选址过程的管理,选址准则和选址过程中需要收集的数据或资料。 本标准适用于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设施的选址。本标准不适用于铀水冶尾矿处置场的选址,也不适用于对免管废物进行处置的填埋设施的选址。
HJ/T 21-1998 核设施水质监测采样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监测核设施地下水、地表水(不包含海水)、工艺排放水的采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设施和操作放射性物质的各单位。
HJ/T 20-1998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本规范规定了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方案设计、采样技术、制样技术、样品保存和质量控制。 本规范适用于工业固体废物的特性鉴别、环境污染监测、综合利用及处置等所需样品的采集和制备。 本规范不适用于放射性指标监测的采样制样。
HJ/T 22-1998 气载放射性物质取样一般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核设施中气载放射性物质的取样原则以及对取样方法与设备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实施气载放射性物质监测的各类工作场所、管道和烟囱以及大气环境的空气取样。
HJ/T 17-1996 隔声窗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隔声窗产品的技术性能及检验方法。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各种隔声窗产品。
HJ/T 14-1996 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二、三类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相对应,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划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