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业标准(SL)

汇集SL水利防洪、治水、基建工程标准,更新水利建设新规,线上阅览原文,助力水利项目设计施工落地。

SL 290-2009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工作。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SL 440-2009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农村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建设征地农村移民安置的规划设计。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及堤防加固和河道整治等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SL 442-2009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实物调查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初步设计阶段和技施设计阶段的征地移民实物调查。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和征地范围较小的水闸、穿渠(堤)建筑物等工程的实物调查,可参照本标准适当简化。

SL 242-2009 周期式混凝土搅拌楼(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率为30m3/h及以上的、生产预拌混凝土的周期式混凝土搅拌楼(站)及船载混凝土搅拌站。

SL 452-2009 水土保持监测点代码

本标准规定了水土保持监测点编码规则和代码格式。本标准适用于国家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常规监测点代码的编制。

SL 447-2009 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小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可参照执行。对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和利用外资项目,可根据工程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内容和深度。

SL 449-2009 水土保持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初步设计。水土保持单项工程和水土保持专项工程的初步设计应根据建设任务、规模对本标准的条文进行取舍和补充。

SL 448-2009 水土保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小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可参照执行。对水土保持专项工程和利用外资项目,可根据工程任务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本标准的条文进行取舍,亦可根据需要适当调整内容和深度。

SL 450-2009 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堵塞河道形成的堰塞湖,冰川堆积物形成的堰塞湖处置应专门研究、论证。 应综合考虑形成堰塞湖的堰塞体危险性、堰塞湖溃决损失严重性等因素,分析确定堰塞湖的风险等级。 对规模巨大或溃决后果特别严重的堰塞湖,其洪水标准和堰塞体安全标准可作专门论证。 堰塞湖风险等级划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SL 451-2009 堰塞湖应急处置技术导则

本标准适用于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形成的风险等级Ⅰ级、Ⅱ级堰塞湖的应急处置,Ⅲ级、Ⅳ级参照执行。冰川堆积物所形成的堰塞湖处置应专门研究、论证。 堰塞湖应急处置应遵循以下原则: 1 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2 坚持安全、科学、快速的指导方针。 3 坚持主动、及早,排险与避险相结合的处置原则。 堰塞湖应急处置应快速、高效地进行勘测、设计、监测和施工,并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基本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