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栏目提供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适用于山东省的地方标准最新版本,涵盖新旧动能转换、海洋经济、现代农业、黄河流域保护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山东省高质量发展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本文件确立了茶园土壤酸化改良的程序,规定了茶园土壤酸化及各类改良剂的术语和定义、土壤酸度调查、技术途径、投入品管理、实施土壤改良、栽培措施调理、跟踪改良效果、追溯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日照市行政区域内茶

本文件确立了生态茶园土壤培肥的操作程序,规定了生态茶园、土壤培肥的术语和定义以及土壤管理、投入品管理、培肥技术、禁止使用的肥料、追溯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日照市行政区域内茶园土壤培肥。

本文件规定了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要求、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要求、风险控制和纠纷处理等。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日照市范围内小麦生产社会化服务。

本文件规定了苹果生产社会化服务的服务组织要求、服务内容、服务质量要求、风险控制和纠纷处理等。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日照市范围内苹果生产社会化服务。

本文件规定了黄芩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选地整地、播种方式、田间管理、病虫害防控、采收、档案管理及追溯方法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日照地区黄芩栽培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入出院智慧服务的基本要求,以及入院服务、出院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智慧服务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二级、三级医院开展入出院智慧服务,一级医院可参照使用。本文件不涉及患者住院期间的医院智慧服务。

本文件规定了城市市容秩序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总体架构、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接入要求、部署环境要求、安全要求和运行维护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市市容秩序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服务机构电子身份识别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系统架构、功能要求、接口要求、部署环境要求、安全要求及运行维护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服务机构电子身份识别系统的建设。

本文件规定了智慧社区数据生命周期安全的基本原则及数据生命周期各阶段的安全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智慧社区建设过程中开展数据安全防护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杜仲良种壮苗培育的圃地选择、种源和良种选择、实生苗培育、嫁接苗培育、苗木分级、苗木出圃、档案管理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于杜仲良种壮苗培育。

本文件规定了盐碱地甜高粱一年两刈生产技术的土壤条件、品种选择、播种前准备、播种技术、第一茬刈割田间管理、第二茬刈割田间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盐碱地甜高粱一年两刈生产。

本文件规定了盐碱地紫花苜蓿引种适应性评价的引种、播前准备、播种、田间管理、指标观测、适应性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盐碱地紫花苜蓿引种适应性评价。

本文件规定了盐碱地饲用燕麦-甜高粱轮作的土壤条件、饲用燕麦-甜高粱轮作程序的构成、饲用燕麦栽培管理、甜高粱栽培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盐碱地饲用燕麦-甜高粱轮作。

本文件规定了盐碱地饲用小黑麦-甜高粱轮作的土壤条件、饲用小黑麦-甜高粱轮作程序的构成、饲用小黑麦栽培管理、甜高粱栽培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盐碱地饲用小黑麦-甜高粱轮作。

本文件明确了希望小屋的服务对象,规定了希望小屋建设与服务的基本要求、项目规划、建设内容及要求、服务内容及要求、评价与改进、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希望小屋的建设与服务,其他类似项目参考执行。

本文件确立了困境儿童关爱志愿服务的原则,提供了服务内容及方式、服务流程、服务保障、服务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为困境儿童提供的关爱志愿服务。

本文件规定了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服务的一般要求、管理服务人员配置要求、工作流程以及保障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济宁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服务的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旅游客运船舶渡口设施设备配备的总则、码头结构、附属设施、配套设施和人员、安全及环保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济宁市辖区旅游客运船舶新建、改建、扩建渡口设施设备的配备及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真姬菇液体菌种生产的人员要求、生产环境、生产设施与设备、生产技术要求、波体菌种质量要求、菌种保存、生产档案等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真姬菇液体菌种的制备。

本文件规定了港口码头污染防治的基本要求和堆场防尘、装卸工艺设备、进出港车辆防尘、移动源大气污染防治、疏港道路及港区道路防尘、防尘林带种植、智能监管、生产污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雨污分流处理、污水再生

本文件规定了耕地破坏程度鉴定技术规范的耕地破坏类型、耕地与耕地破坏面积认定、耕地破坏程度鉴定形式、资料收集、实地调查、勘测定界、采样与化验、破坏程度评价、技术报告编制、出具认定意见、成果存档。本文件

本文件规定了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创建原则、创建基本条件、创建要求、创建流程、动态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工作。

本文件规定了跨部门综合监管的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基础、监管方式、监管流程和监管联动。本文件适用于济宁市市县两级具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行政监督检查职权的组织开展跨部门综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