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栏目提供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适用于浙江省的地方标准最新版本,涵盖数字经济、民营经济、电子商务、特色小镇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浙江省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本标准规定了锅炉烟气中烟气黑度、雾滴和颗粒物、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汞及其化合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大气污染物采样与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未涉及到的烟气中的污染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公共厕所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厕位和面积、层高及平面布置、室内设施、水电供给及排污、采光、通风、除臭和防虫、标识标牌、组织机构、管理与服务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的农村公共厕所。对

本标准规定了农家客栈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服务人员、服务要求和服务质量。本标准适用于以村为单位组织实施的农家客栈服务。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组织形式、服务主体、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评估。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各级文化部门组织开展公共文化跨区域服务。

本标准规定了蜜梨育苗的术语和定义、苗圃、砧木苗培育、嫁接、种苗培育、种苗检疫、出圃及分级、包装和运输。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蜜梨种苗的繁育生产。

本标准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办社原则、设立登记、日常运行管理、经营服务、财务管理、长效机制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运行、服务与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芦笋二次留茎三次采笋设施栽培技术规程中的术语和定义、产地选择、设施条件、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采收。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芦笋设施栽培与生产。

本标准规定了南美白对虾(Penaeus vannamei Booen)与斑点叉尾鮰(Ictalurus punctatus)混养的环境条件、养殖池塘、放养前准备、苗种放养、饲料及投喂、水质管理、病害

本标准规定了设施草莓一水稻机械化轮作技术的要求、设施草莓栽培技术、设施大棚内水稻机械化栽培技术。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内的设施草莓一水稻机械化轮作生产。

本标准规定了樱桃设施栽培的术语和定义、建园、设施建设、土肥水管理、整形修剪、花果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生产模式图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樱桃的设施栽培。

本标准规定了洋葱地膜覆盖的产地环境、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采收、生产档案及生产技术模式图。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洋葱地膜覆盖生产。

本标准规定了池塘内循环流水养殖的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系统布局、养殖生产、模式图等相关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池塘内循环流水养殖。

本标准规定了茶树菇(Agrocybe cylindracea)栽培的生产场地、原料准备、菌袋制作、出菇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和生产档案。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地区茶树菇代料栽培。

本标准规定了南美白对虾(Penaeus vannamei booen)大棚标粗与一年二茬养殖的术语和定义、环境条件、标粗大棚、养殖外塘、淡化与标粗、移塘、第一茬外塘养殖、第二茬外塘养殖、病害防治、日

本标准规定了蛋鸡健康养殖的基本条件、设施与设备、生产工艺、饲养管理、疾病防控、饲料管理、蛋品管理、废物处理、记录管理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商品代笼养、平养或放养蛋鸡场的饲养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白莲种植产地选择、整地、种植、中耕除草、植株管理、水分管理、施肥、病虫害防治、采收、留种和种藕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白莲田间种植。

本标准规定了龙井茶机械手工组合加工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础条件、加工工艺流程及加工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龙井茶初加工。

本标准规定了掌叶覆盆子的产地建园、品种选择、种苗、种植、支架绑缚、生产管理、采收与产地初加工、档案管理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掌叶覆盆子的生产。

本标准规定了龙井茶的术语和定义、园地建设、茶树品种、茶苗定植、树冠培育、土壤管理、非生物性灾害防控和生物性灾害绿色防控等栽培管理技术。本标准适用于龙井茶栽培。

本标准规定了红心火龙果设施栽培的园地选择与规划、园地建设、土壤管理、水分管理、施肥管理、花果管理、温度管理、整形修剪、病虫害综合防治和采收等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红心火龙果设施栽培。

本部分规定了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通用防范原则、等级划分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监督和检查。本部分适用于反恐怖防范目标的防范体系建设和管理,特定反恐怖防范目标有

本部分规定了党政机关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党政机关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

本部分规定了旅游景区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旅游景区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

本部分规定了水利工程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等级划分、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水利工程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

本部分规定了城市公共客运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的防范原则、重要部位、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要求和监督、检查。本部分适用于城市公共客运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