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DB12)栏目提供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适用于天津地区的地方标准最新版本,涵盖城市规划、工程建设、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天津城市建设发展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南水北调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及档案著录与移交工作,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冰箱压缩机生产企业。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从事有害生物防治的服务机构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水产养殖(养殖场、工厂化养殖车间)的防疫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养殖防疫。
本标准适用于水产微生态制剂乳酸菌的生产。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和民用煤的术语和定义、工业用煤与民用煤的质量要求及试验方法、抽样规则、判定规则、标识、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工业和民用的各种煤炭产品。本标准不适用于将煤炭作为原料用煤的煤炭产品。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港进出货物量。
本标准适用于婴幼儿服装及其面料。
本标准适用于日光温室春番茄—秋芹菜栽培
本标准适用于冬小麦农田奶牛养殖场肥水的施用。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一次性存栏商品猪2500头以上的规模化无公害生猪养殖小区建设。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二级(含)以上医院的安全防范系统。 其他医疗机构安全防范系统改建、扩建的应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从事不同活动的组织。
本部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钢绞线生产企业或钢绞线生产工序。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其他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场所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服务单位的标准化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对食品、公共场所等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沙门氏菌和志贺氏菌健康带菌者的检测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