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行业标准(CB)

船舶行业标准(CB)栏目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船舶工业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船舶设计、海洋工程装备、船舶制造、船用设备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船舶工业创新发展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修理时船体牺牲阳极的更换原则、计算方法、布置原则、更换安装技术要求和保护效果检测等。 本标准适用于钢质海船修理时浸入海水中的船体外板及附体阴极保护用的牺牲阳极的更换安装。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起艇机修理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电动、液压或气动的船用起艇机修理。

本标准规定了围护套管式高压油管总成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气缸直径不小于200mm的船用柴油机。 x02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螺旋风管及其附件(简称螺旋风管及其附件)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船用螺旋风管及其附件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复合岩棉板耐火舱室系统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船舶海洋工程建筑物具有耐火分隔要求的居住舱室和工作舱室,可作为复合岩棉板耐火舱室系统的安装和验收的依据。

1.1本标准规定了造船管路及其附件的制造安装工时定额。 1.2本标准各条款所列的工时定额均是在典型条件下给出的,在使用中可根据实际难易程度进行修正。修正系数K按有关条款所给定的使用说明选定。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柴油机的修理安装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用柴油主机。

本标准规定的通风舱口盖适用于船舶干货舱、煤舱及其他暗式舱室作通气、采光之用。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建造涂装工艺计算机辅助设计(以下简称辅助设计)的设计要求和设计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船舶建造各阶段涂装工艺的计算机辅助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仪器仪表制造机械加工车工、磨工、铣工、刨工、插工、齿轮加工等六个工种劳动定额工时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仪器仪表制造机械加工行业、其他工业部仪器仪表制造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螺纹连接尺寸按CB*821、法兰连接尺寸按GB/T 2501的转子式空气雾笛(以下简称雾笛)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船用雾笛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船厂大型平板车驾驶员资质、职责;装卸作业人员资质、职责;车辆维护保养、检查;大型物件运输安全技术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建造企业内大型平板车及大型物件运输的安全管理。

本部分规定了船用厨房不锈钢家具中吊架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船舶及海上结构物上所使用吊架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起重机回转支承的符号、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温度不低于-400℃的船用起重机和近海起重机用回转支承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电风扇及其调速器的安全要求、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电压不大于250V、基本绝缘,由单相交流电动机或直流电动机驱动供船舶一般舱室使用的电风扇及其调速器的安全要求。 本

本标准规定了海洋船舶的系泊设备选型和布置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海洋船舶的系泊设备配置。 本标准不适用于舰艇、工程船等特种船舶的系泊设备配置。

本标准适用于轴承座孔径为100~500mm的船用柴油机薄壁轴瓦,但不适用于翻边轴瓦。

本标准规定了船底放泄螺塞(简称放泄螺塞)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位置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船底板厚度大于6mm的钢质船舶油舱、水舱放泄用螺塞(包括专用扳手)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海上平台斜梯(以下简称斜梯)的分类和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海上平台非液舱及非货舱处所斜梯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本标准适用于与短波接收。发射机配套使用的船用鞭状天线,以下简称天线。 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92-504,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局《钢质海船入级与建造规范》(1986)及

本标准规定了船舶管路系统用垫片和填料的类型、适用介质及垫片和填料的选用。本标准适用于船舶管路系统密封用垫片和填料的设计选用。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格栅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运输。 本标准适用于船舶机炉舱通道、甲板通道、平台等处格栅的设计、生产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冷冻式和吸附式两种压缩空气干燥器的主要性能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船舶及海上平台使用的空气压缩机输出气源,压力范围为0.16~3.15MPa的冷冻式和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