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MH)栏目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航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飞行安全、机场运行、航空器维修、适航管理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民航安全运行和高效发展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航空飞行员资质安全符合性数据交换数据文件的命名规则,描述了数据交换过程,并规定了数据文件结构以及数据项描述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民用航空飞行员资质管理系统之间安全符合性数据交换。
本文件规定了散装货物装载机(以下简称“散装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牌、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文件适用于民用机场区域内为飞机装卸行李和包裹等散件货物的散装机设计、制造和
本文件规定了航空器地面服务设备(以下简称“地面设备”)安全靠机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文件适用于民用机场内自行式地面设备安全靠机系统设计、制造和检验。本文件不适用于拖曳式地
本标准规定了旅客和机组人员将危险品以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及随身携带方式带上航空器的操作规范。 本标准也适用于速运行李。 本标准不适用于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对Web应用系统进行安全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招收民用航空飞行学生的体格检查鉴定原则、项目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招收以培养航线运输驾驶员、飞机和旋翼机商用驾驶员为目标的民用航空飞行学生。
MH/T 3013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维修职业卫生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器维修职业卫生管理。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估。
本文件规定了飞机缓蚀剂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质量控制、交货准备及说明事项。本文件适用于飞机缓蚀剂的生产和检验检测,其他航空器缓蚀剂参照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航空油料(以下简称“民航油料”)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的设计、安装、验收、使用、检查维护、检修和安全管理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各类民航油料场所,其中第10章、第11章、第1
本标准规定了用红外热像法检测(以下简称热像检测)民用航空器复合材料构件近表面缺陷的要求及质量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用红外热像法对民用航空器中复合材料构件(包括层压扳、蜂窝结构及夹芯结构)及板与支撑结构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管理信息系统中航空器、单位、机场、人员基础信息的计算机数据库的内容和格式,以及基础信息数据库中用到的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民航管理信息系统的计算机数据库设计和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塔台管制自动化系统的技术要求、系统分类及配置要求,以及配套系统和工作环境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塔台管制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规划、设计、制造、建设、检验和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飞机维护用化学品对飞机金属材料腐蚀性的测定。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空管自动化系统的规划、设计、制造、建设、检验和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文件的格式和填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危险品运输文件的填写和制作。
本文件规定了民航旅客托运行李跟踪使用的RFID标签、打印机和阅读器的技术要求以及标签读写、应用和安全性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航空公司、机场等单位应用RFID技术开展民用航空运输行李跟踪服务。
MH/T 3012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以下简称航空器)发动机修理作业场所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航空器发动机修理作业场所的建设和维护。
本文件规定了航空器噪声监测、机场噪声评估、噪声管理的平衡做法以及为土地使用规划目的获得直升机噪声数据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航空器噪声合格审定和机场噪声监测、评估与管理。
本文件规定了航空发动机排放需满足的烟雾、气态排放物、非挥发性微粒物质的测试和评估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航空发动机排放合格审定测试与评估。
本文件规定了飞机二氧化碳(CO2)排放需满足的测试和评估要求。本文件适用于5700 kg以上的亚音速喷气式飞机,以及8168kg以上的螺旋桨驱动的飞机C02排放合格审定。
本文件规定了用于民用航空的空中交通管制二次监视雷达系统地面设备的通用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民用航空使用的、具备S模式和A/C模式能力的二次监视雷达系统地面设备的设计、研制、建设和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的功能范围、技术要求和工作环境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各类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的规划、设计、制造、建设、检验和使用。
本文件规定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数据存证的一般要求,并规定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数据存证的区块链技术应用基本要求,以及存证模型、存证相关方、技术规则与过程、存证数据及格式等的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民用航空数字化塔台光学系统端到端性能,即光学传感器到视景呈现所涉及组件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民用航空数字化塔台光学系统的设计、制造、检验、评估和验收。
本文件规定了民航综合办公平台人员信息、组织机构、消息待办、电子公文交换、行政审批事项等非涉密系统接口的接入规范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中国民用航空地区管理局、中国民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短波(HF)单边带(SSB)通信设备维修的技术要求,它是各种无线电短波单边带通信地面设备日常维护和修理的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行业各种地面短波单边带通信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汇编》的编写和出版。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器渗透检验的最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用渗透检验法检查非多孔性的金属和非金属零件表面开口的不连续性。
本标准规定了行李处理系统水平分流器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标志、使用说明书等。 本部分适用于行李处理系统水平分流器(单臂分流型、双臂分流型)(以下简称整机)的设计与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