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栏目提供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保护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环境监测、污染物排放、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主要包括铀转化设施、离心分离设施、压水堆核燃料制造设施、乏燃料后处理设施。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磷酸盐和总磷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常用的环境基础空间数据制作的数据分类、属性数据描述方法、数据组织、存储格式、数据分层、符号规范、基础配色方案、数据采集更新规则、数据质量控制规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信息化建设工作中

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空气颗粒物(PM2.5、PM10或TSP 等)中苯并[a]芘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确定亚燃式发动机在用汽车加载减速法排气烟度限值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提出了排气烟度的参考排放限值。本标准适用于决定采用加载减速工况法的地方,制订在本地实施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核设施中气载放射性物质的取样原则以及对取样方法与设备的一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实施气载放射性物质监测的各类工作场所、管道和烟囱以及大气环境的空气取样。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其管理海域内各级各类的山岳型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范围内的一切开发建设活动。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氧化沟活性污泥法的污水处理工程工艺设计、主要设备、检测和控制、电气、 施工与验收、运行与维扩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氧化沟活性污泥法的城镇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工程,可作为环境影响

本标准规定了声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声环境影响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用陶瓷催化转化器中铂(Pt)、钯(Pd)、铑(Rh)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ICP-OES)和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新制的和使用过的以堇

本标准适用于电子白板,不包括配套使用的计算机、投影仪等。

本标准适用于污染场地环境管理中名词术语及定义的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场地环境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袋式除尘系统的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和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生活垃圾焚烧炉烟气袋式除尘工程,可作为此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安装工程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灭多威、灭多威肟、3-羟基克百威、残杀威、恶虫威、甲萘威、混杀威、速灭威、仲丁威、猛杀威、氯灭杀威、克百威、异丙威、灭虫威、抗蚜威15 种氨基甲酸酯类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可吸附有机卤素(AOX)的离子色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水和污水中的可吸附有机卤素(AOX),包括可吸附有机氯(AOCL)、有机氯(AOF)和有机溴(AOBr)。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新(改、扩)建工程污染源和现有工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本标准适用于石油炼制工业正常和非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染源的源强核算,不适用于突发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情况下的污染源源强核算。

本标准规定了胶印油墨环境标志产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除辐射固化油墨之外的胶印油墨。

本标准规定了纯碱生产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将纯碱行业清洁生产指标分成五类,即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未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氨碱法纯碱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炼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工作范围确定、执行标准选择的原则;工程及污染治理、污染物排放分析要求;验收监测布点、采样、分析方法、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结果评价技术要求;验收检查和调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土壤中石油类的红外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土壤中石油类的测定。当取样量为l0g,提取液体积为50ml,使用40mm石英比色皿时,方法检出限为4mg/kg,测定下限为16mg/kg。

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6种可溶性阳离子(Li+、Na+、NH4+、K+、Ca2+、Mg2+)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4种硝基酚类化合物的液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法。本标准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2,6-二硝基酚、2,4-二硝基酚、4一硝基酚和2,4,6-三硝基酚等4种硝基酚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