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行业标准(NY)

农业行业标准(NY)栏目提供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农业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农作物种植、畜禽养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机械化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现代农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本标准规定了猪肉、猪肝、猪尿的抽样准备、样品抽取方法、抽样记录、运输及保存。 本标准适用于养殖、屠宰、加工、贮藏、销售环节中对猪肉、猪肝、猪尿进行生产检验和监督检验时样品测抽取。屠宰前生猪应来源于非

本标准规定了粮食干燥机及配套设备结构安全要求、环境保护、安全标志和安全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粮食干燥机及配套设备(以下简称干燥机)的安全监督检查。

本标准规定了种鸡人工授精技术的术语和定义、种公鸡挑选与训练、精液品质评定、器具与人员要求、 采精、输精、精液稀释。本标准适用于种鸡的人工授精操作。

本标准规定了大豆机械化生产的基本要求、耕整地、播种、田间管理、收获作业环节的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北方产区、黄淮流域产区等主要产区大豆机械化生产作业。注:北方产区包括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东部;

本标准规定了农业生产有关农事活动中已使用的农业机械的分类及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农业机械化管理对农业机械的分类及统计。农业机械的其他行业工作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马和驴细管冷冻精液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取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随行义件、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标准适用于马和驴细管冷冻精液。

本标准规定了湘东黑山羊的品种特性和等级评定。本标准适用于湘东黑山羊的品种鉴别和等级评定。

本标准规定了鲟属(Acipenser)鱼类及其杂交品种配合饲料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取样、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签、包装、运输、储存和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鲟属鱼类及其杂交品种配合饲料。

本标准规定了芽菜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白芽菜和芽菜成品。

本规程规定了菜豆、豇豆蔬菜种子繁育的术语,种子生产程序和方法。本规程适用于菜豆、豇豆原种和大田用种种子的生产。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茶叶加工的加工厂、人员、加工技术以及农户加工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茶叶初制和精制加工。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畜禽饲养场、屠宰场的动物卫生防疫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畜禽饲养、屠宰。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竹笋干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识。本标准适用于由毛竹笋、石竹笋、早竹笋、红壳孙、青壳笋、广笋、鸡毛笋、刚竹笋等竹笋经盐渍、烘干制成的无公害食品竹笋干。

本标准规定了热带草坪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狗牙根Cynodon dactylon(L.)Pers.地毯草Axonopus compressu

本标准规定了甘薯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的技术要求和结果判定的一般原则。本标准适用于甘薯[Ipomoea batatas(L.)Lam.]新品种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测试的结果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酸性、中性土壤中交换性钙镁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农产品中艾氏剂等44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本标准适用于表1所列农药对应的农产品。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自动定氮仪测定土壤全氮的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土壤全氮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草种质资源的保存方法及其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草种质资源的保存。

本标准规定了玉米剥皮机产品设计制造安全要求、安全标志、使用说明书、安全使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玉米剥皮机(以下简称“剥皮机”)。

本标准规定了苹果脆片产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与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鲜苹果为主原料制得的油炸及非油炸苹果脆片。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芹菜生产的产地环境要求、生产技术管理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无公害食品芹菜的生产。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柑橘类水果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宽皮柑橘类、甜橙类、柚类、柠檬类、金柑类和杂交柑橘类等柑橘类水果的鲜果,柑橘类水果类别(名称)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谷物类罐头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与储存。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谷物类罐头,包括面食头、仮类罐头和粥类罐头。本文件不适用于玉米罐头。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谷物饮料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与储存。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谷物饮料,包括谷物浓浆、谷物淡饮和复合谷物饮料,不适用于以高蛋自含量谷物(如大豆)为主要原料制成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果蔬粉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果蔬粉,包括水果粉、蔬菜粉及复合果蔬粉。不适用于固体饮料类水果粉、淀粉类蔬菜粉、调味料类蔬菜粉、脱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烘炒食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文件适用于绿色食品烘炒食品。本文件不适用于以花生或芝麻为原料的烘炒食品。

本文件规定了绿色食品鱼可食用副产品及其制品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储存。本文件适用除鱼肉以外的可食用副产品及其加工品,包括鱼籽酱、粗鱼油、精制鱼油和鱼油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