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业标准(WS)

卫生行业标准(WS)栏目提供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医疗卫生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医疗技术、医院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安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本标准规定了二级(盖一级)生物安全防护级别临床实验室的设施、设备和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涉及生物因子操作的临床实验室。

本标准规定了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工作的组织机构、制度、人员、设施、设备、方法、试剂耗材、质量保证、工作策划与准备、现场检测、结果报告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的卫生监督现场快速检测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巴贝虫病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巴贝虫病的诊断。

本标准规定了改良加藤厚涂片法检测肠道蠕虫的操作流程。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对人体粪便内蠕虫卵的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的要求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医用常规X射线诊断设备的质量控制检测,包括传统屏片X射线摄影设备、X射线透视设备。数字X射线摄影(DR)通用性能指标部分、介入

WS 375的本部分规定了慢性丝虫病病人管理基本数据集的数据集元数据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慢性丝虫病病人管理服务的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及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相关业务数据采集、传

本标准规定了尿中铅的微分电位溶出测定方法。最低检测浓度为2 μg/L。 本标准适用于正常人和接触无机铅的工人尿中铅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人群维生素A缺乏筛查的指标、检测方法及相应的维生素A缺乏的判定界值。本标准适用于人群维生素A缺乏的判定,个体维生素A缺乏的临床诊断需要结合临床。

本标准规定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学观察和救治临时特殊场所的通用要求、消毒措施、个人防护和卫生管理等。本标准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室内体育场馆、展览馆、宾馆、学校等改造作为新冠肺炎轻症患者救治、疑似患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X射线诊断影像质量保证的一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医用X射线诊断影像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不适用于X射线机生产的质量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脊髓灰质炎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为临床医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了严格的参考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脊髓灰质炎的诊断、报告。

本标准规定了百日咳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百日咳的诊断和报告。

本标准规定了大骨节病治疗效果判定标准及使用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大骨节病患者(包括儿童及成人患者),对各种治疗方法(包括药物、理疗、手术等)的治疗效果判定。不适用于对预防(防治)效果的判定

本标准规定了人群布鲁氏菌病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布鲁氏菌病诊断与报告。

本标准规定了通过分析早熟染色体凝集环,对电离辐射外照射受照人员进行生物剂量估算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发生在受照后1个月内、吸收剂量在4Gy~20Gy范围内的X或γ射线、急性全身均匀或近似均匀外照射的受

本标准规定了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防护性能及质量控制检测的要求及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的质量控制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军团病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型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和人员对军团病病例的诊断和处理。

适用于全国三级综合医院及其医务人员按急诊科规范化流程进行医疗行为。

本标准规定了克山病治疗原则与克山病疗效判定标准等有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成人及小儿克山病的治疗与疗效判定。

本标准规定了流行性感冒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对流行性感冒进行诊断、报告。

本标准规定了血中胆碱酯酶活性的分光光度测定方法--羟胺三氯化铁法。 本法最低检测浓度为2.4 μmol/L。 本标准适用于正常人和接触有机磷农药人员血中胆碱酪酶活性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消防安全基本要求和内部特定场所的消防安全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医疗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

WS/T 500的本部分规定了病历概要的文档模板以及对文档头和文档体的一系列约束。 本部分适用于电子病历中的病历概要的规范采集、传输、存储、共交换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

本标准规定了慢性肾脏病患者膳食指导原则、能量和营养素推荐摄入量、膳食处方的制定、营养 摄入监测与评估。本标准适用于对慢性肾脏病患者进行膳食指导。

本标准规定了以高温热水解法处理样品,采用离子选择性电极测定煤炭样品或土壤样品中总氟含量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煤炭和土壤样品中总氟含量的测定。

本标准规定了乙型病毒性肝炎(简称乙肝)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乙型病毒肝炎的诊断、报告。

WS/T 483的本部分规定了产后42天健康检查的文档模板、文档架构的要求以及对文档头和文档体的一系列约束。 本部分适合于产后42天健康检查文档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