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栏目提供公安部发布的公共安全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警用装备、安防产品、安全防范系统、社会治安管理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GA 520的本部分规定了公安部与各省级单位间的被装数据交换格式。 本部分适用于全国公安机关被装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及系统间的数据交换。

本标准规定了金属脚镣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金属脚镣。

GA 721的本部分规定了1,2-茚二酮(IDO)的纯度,测定其纯度的方法,以及1,2-茚二酮(IDO)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部分适用于显现潜在手印试剂1,2-茚二酮的生产和检测。

本标准规定了移动终端安全管理与接入控制产品的安全功能要求、安全保障要求及等级划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移动终端安全管理与接入控制产品的设计、开发及测试。

GA/T2000的本部分规定了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申领居民身份证申请号的编制规则。本部分适用于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系统与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居民身份证信息受理系统的数据交换。

本标准适用于虹膜图像信息数据交换与共享,为采集、注册或识别虹膜图像的组织机构间数据交换提供格式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IC卡光标测试系统的计量性能要求、通用技术要求、校准条件、校准项目和校准方法。本标准适用于IC卡光标测试系统的首次校准、后续校准和使用中检验。

GA/T 669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以下简称联网系统)管理平台的设计原则、构成、功能、性能、接口、运行管理、维护以及联网系统的统一编码。 GA/T 669的本部分适用于联网系统管理平

本部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的印章印文检验。

本部分规定了全国公安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的指标体系。 本部分适用于全国公安机关人事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人员、机构的管理以及

本标准规定了有关毒物分析专业通用名词术语及定义。其目的在于统一对有关术语的理解,以利国内外技术交流。

本标准规定了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处理和交换时使用的印章图像数据格式。 本标准适用于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之间以及与公安机关其他信息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

本标准规定了人工和使用电子计算机在边防管理工作中进行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用的武器弹药检查处理代码。

GA/T2000的本部分规定了烈军属类别的代码。本部分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中毒检材中磷胺、久效磷的定性及定量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中毒者的呕吐物、吃剩的食物、胃吸出液以及中毒死亡者

本标准规定了人身伤害程度代码,适用于公安机关信息管理与交换。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的分级、资质条件及资质证明的申请、发放、换发、降级、撤销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的资质管理。

GA/T 974的本部分规定了消防水带承压类别代码。本部分适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以及信息的处理与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登轮工作人员违规、违章类别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边防沿海船舶船民管理信息系统信息处理和交换。

GA/T 669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简称联网系统)安全设计原则、安全技术体系总体框架和认证及权限管理结构、物理安全、通信和网络安全、运行安全、信息安全等基本技术要求,是进行城市监控报

本标准规定了查控船舶性质代码。 本标准适用于公安边防沿海船舶(民)管理信息系统处理

本部分规定了机动车驾驶证业务登记代码。本部分适用于机动车驾驶证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与建设。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血液、尿液中米氮平和氟西汀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其他可疑样品中米氮平和氟西汀的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海上执勤证的式样、技术要求及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海上执勤证的制作与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员的尸体检验。对在道路以外发生的交通事故的尸体检验,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警用服饰—丝织警号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涤纶地弹丝机织、贴衬及锁边等工艺生产的警用服饰—丝织警号的生产、检验、验收与订购。

GA/T 615的本部分规定了公安边防执勤工作所涉及接收遣返和遣返工作中的接收遣返编号和遣返编号的编码规则。本部分适用于公安边防反偷渡信息的处理和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