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行业标准(SL)

水利行业标准(SL)栏目提供水利部发布的水利工程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水资源管理、防洪抗旱、水文监测、水土保持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水利工程建设与水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流域面积大于500平方公里或长度大于30km的河流,以及大型、重要中型水库和水闸所在河流的代码。本标准适用于全国水利部门河流信息的编制、存储、检索等领域的管理与应用。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类水文、水位、降水、蒸发站的水文资料整编。

本标准适用于水利工程勘测(察)、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管理和监理等方面技术标准的编写。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库底清理设计工作。小型水利水电工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规程适用于水利、铁路、公路、水运、建筑、环境等工程中所用的土工合成材料的测试。

本标准适用于土石坝、混凝土坝、砌石坝、蓄水库(池)、渠道等水利水电工程中的碾压式和浇筑式沥青混凝土施工。在严寒、多风等特殊地区的沥青混凝土施工,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改建的1、2、3级水工建筑物的抗冰冻设计,4、5级水工建筑物的抗冰冻设计和多年冻土区水工建筑物的抗冰冻设计的有关内容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水利文献数据库表结构及标识符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所使用的术语及其基础定义,本标准特有和引用其他标准的从本规定,水利图书、水利公开期刊.水利内部期刊、水利会议论文、水利古籍、水利科技报告六大

本方法适用于新的、使用中和检修后的混凝土成型用标准振动台的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大中型灌排泵站机电设备的报废。

本规程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中的常规性压水试验工作。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坝的溃决洪水模型试验和数值模拟, 可供围堰、堤防和堰塞体等类似工程溃决洪水模拟参考。

本标准适用于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等已划定水功能区的地表水域。尚未划定水功能区的水域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编制、修订大江大河和重要中等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一般中等河流和小河的流域综合规划、江河流域的专业规划和较大范围的区域水利规划可参照执行。

为适应地下水与水利信息化工作需要,统一地下水数据库的库表结构与标识符,规范地下水数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促进全国地下水监测信息共享,提高地下水监测信息管理与服务的水平,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水利行业

本标准适用于冬季冰封期江河湖库冰体痕量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样品的采集与前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二次接线的设计,改建、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规定了平面闸门卷扬式启闭机系列参数,适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平面闸门及弧形闸门的固定卷扬式启闭机,移动式启闭机起升机构可参考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水电站用全油压控制水轮机调压阀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标志、包装、运输及保管。本标准适用于全油压控制水轮机调压阀。本标准不适用于油水控制及继续控制调压阀。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牧区人工草地和改良天然草地灌溉工程的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运行维护、事故处理、检修管理、安全及可靠性评价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单机容量 2MW 及以上和转轮直径 2.5m 及以上的灯泡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的运行和检修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快速溶剂萃取仪的校验及类似的快速溶剂萃取仪和具有其中部分功能的快速溶剂萃取仪的校验。

本规范适用于Ⅰ、Ⅱ、Ⅲ级水工建筑物基岩灌浆、水工隧洞灌浆和混凝土坝接缝灌浆工程。Ⅳ、Ⅴ级水工建筑物灌浆工程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大中型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小型灌溉排水工程项目可研报告的编制可 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规程的编制内容有所取舍。

本标准适用于水工建筑物各类闸门水力模型试验研究, 不包括阀门及通航船闸人字门等,也不包括闸门流激振动试验和 门槽空化试验。

本标准适用于装机容量50MW及以下的各类小水电站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计划阶段水能设计,对于一些以小水电开发为主的中小河流(河段)水电开发规划以及以水电为主的地区电力发展规划中的水能设计部分也可根据本标准

本规范适用于水利水电枢纽中l、2、3级混凝土拱坝的设计、4、5级混凝土拱坝设计可参照使用。坝高大于200m或有特殊情况的拱坝工程,应进行专门研究。

1.0.1 为了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件,规范和指导城市供水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