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业标准(LY)
林业行业标准(LY)栏目提供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的林业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森林培育、资源管理、生态保护、林产品加工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本标准规定了林业资源受害状况调查与损失评估的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达到《国家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规定的重大气象水文灾害、地质地震灾害、海洋灾害、生态环境灾害,以及林业有害生物
本标准规定了单板铣边机的参数、要求、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人造板生产中成叠单板铣边的单板铣边机(以下简称铣边机)。
本标准规定了一串红种子质量等级的划分原则及控制指标,同时规定了一串红常规种子生产时土地块选择播种育苗要求、隔离措施、田间管理要点及种子质量控制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一串红种子生产和销售等。
本标准规定了结构用重组竹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力学性能特征值确定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和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制作工程结构的重组竹。
本标准适用于桉树大径材的培育。
本标准适用于人工饲养的鹿类或羚羊类、鸟类、无飞翔能力鸟类、灵长类和树栖哺乳类、两栖类和爬行类、未经驯化的哺乳类等活体野生动物运输容器的设计与制作,伴侣动物、家畜、实验动物等也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适合露地栽培的杜鹃花品种的绿地栽培和养护管理。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板制胶用钢制焊接单层容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楠木珍贵用材林培育。
本标准规定了无患子(Sapindus mukurossi Gaertn.)播种育苗过程中圃地选择与准备、种子采收与处理、播种、间苗与定苗、水肥管理、中耕除草、有害生物防治、苗木出圃、档案管理等技术。
本标准规定了毛环竹(Phyllostachys meyeri)的造林、幼林管护、丰产林培育和主要有害生物防控 等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毛环竹材用林的丰产栽培。
本标准规定了户外用木材涂料人工老化性能测试的术语与定义、原理、试验装置、试样、试验步骤、结果与评定和试验报告。本标准适用于户外用木材涂料的人工老化性能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光环投影定心机的参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以及检验规则等。 本标准适用于单板旋切生产中的光环投影定心机(以下简称定心机)。
本标准规定了冷却翻板机的参数、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人造板生产中的轮式冷却翻板机和履带式冷却翻板机(以下统称冷却翻板机)。
本标准规定了单板挖补机的参数、要求、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模具冲裁单板缺陷部位并进行修补的单板挖补机,划割式单板挖孔机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变压吸附精制氢气用活性炭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煤质或木质为原料生产的用于变压吸附精制氢气装置的柱状活性炭。
本规程规定了麻栎炭用林种苗、造林、抚育管护、采伐更新等技术内容。本规程适用于我国以麻栎为造林材料、生产木炭为目标的森林培育区域。
本标准规定了湿地松速生丰产用材林指标和主要技术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国营、集体和个人营造湿地松速生丰产用材林(以下
本标准规定了八仙花(Hydrangea macrophylla)盆花产品质量等级标准,包括质量分级、检测方法、包装与标志等。 本标准适用于经规范生产管理的整批盆花销售时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酸角果实的定义、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酸角果实的质量评价,也可参考用于进口酸角果实的质量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植物排放挥发性有机物质的测定。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森林防火数字超短波通信系统。
本标准适用于以湿空气、常压过热蒸汽为介质的热固型树脂浸渍改性木材的干燥。
本标准规定了麻栎(Quercus acutissima)人工林培育的种子与苗木、造林、未成林地管理、抚育间伐、有害生物防治、检查验收等方面的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麻栎栽培区人工林的培育与
本文件规定了刨花干燥机的节能监测项目、监测要求与方法、合格指标和结果评价。本文件适用于以导热油、蒸汽为加热介质的转子式刨花干燥机,也适用于以高温烟气为热介质的单通道、三通道刨花干燥机。
本文件界定了细木工板生产综合能耗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细木工板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的分级指标、生产综合能耗计算原则和方法、生产能耗量的测试与计量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具有实体板芯的细木工板企业生产综合能耗
本文件界定了竹材胶合板生产综合能耗的术语和定义,规定了竹材胶合板单位产量可比综合能耗分级、能耗的计算方法及原则、能耗量的测试及计量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竹材胶合板企业生产综合能耗的计算及指标考核。
本标准适用红椎栽培区人工林大径级目标树作业和管理活动。
本文件确立了木材工业气力运输与除尘系统节能的一般原则,并规定了设计、制造与验收、运行与维护、经济运行和实施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木竹材及秸秆为原料,生产人造板、木家具、木地板、木门窗以及木塑等产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