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行业标准(NB)
能源行业标准(NB)栏目提供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力与新能源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风电、光伏、储能、智能电网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能源行业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与合规依据。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压水堆核电厂应急堆芯冷却系统性能评价的反应堆冷却剂丧失事故分析应遵循的准则、分析方法及评价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反应堆冷却剂丧失事故分析以评价应急堆芯冷却系统的性能
本部分规定了核电厂常规岛汽水分离再热器制造过程的监造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对核电厂常规岛汽水分离再热器设备制造过程实施的监造。
本标准规定了环模式块状生物质燃料成型设备的术语和定义、型号表示方法、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检验规则,以及标识、包装、贮存及运输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环模式块状燃料成型设备。
本部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1、2、3级设备用不锈钢焊丝和填充丝的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等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核岛1、2、3级设备钨极气体保护电弧焊用ER308L、ER309L和ER316L不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安全级保护继电器及辅助器件的鉴定原则、要求和方法,以保证在正常、异常、设计基准事故期间及其后工况下,这些设备符合GB/T 12727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核电厂安全壳外的安全级
本标准规定了L-TSA汽轮机油在使用过程中的换油指标。本标准适用于L-TSA汽轮机油在运行过程中的质量监控。本标准适用于设备完好,运转状况正常的汽轮机组。
1.1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馏分黏重常数(VGC)的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40℃运动黏度大于4mm2/S的石油馏分的黏重常数的计算。 1.2 附录A中规定了采用赛波特黏度(SUS)及相对密度计算黏重
1.1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包括石油馏分、润滑油在内的液体烃中的总氮含量,测定范围为40mg/kg~10000mg/kg。对于氮含量小于100mg/kg的轻质烃,采用SH/T 0657进行测定更为合适
本部分适用于如农林废弃物、能源植物等各类草本或木本木质纤维素类生物质原料(包括衍生材料)。 本部分不适用于高温易引起化学变化的样品,如酸性样品或碱性样品。
1.1 本标准规定了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其系统的术语和定义,型号编制,一般要求,燃料,性能,设计,制造、检验与试验,辅机及系统,安装与使用。1.2 本标准适用于符合下列条件的以水或有机热载体为介质的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风光互补室外照明装里的风光/资源条件和外界条件、装置分类、装置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安装要求、连接要求、试运行验收与交付检验、可靠性要求、质量判定与检验规则、装置标志与使用说明书、包装
本标准规定了微小型水轮发电机组电子负荷控制器的分类与组成,工作条件,技术要求,试验,安装、运行与维护,供货范围和备品备件,图纸与资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质量保证期等。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400
本部分规定了非能动压水堆核电厂安全级设备用镍基合金手工电弧焊焊条的型号、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文件。本部分适用于非能动压水堆核电厂安全级设备用镍基合金手工电弧焊焊条。
本标准规定了并网运行光伏发电站应遵循的调度运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并网,以及通过10kV电压等级与公共电网连接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光伏发电。
本标准规定了安装在核电厂反应堆安全壳外的户内安全级成套开关设备鉴定的基本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低压金属封闭开关设备、高压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本标准规定了光伏发电站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环境影啊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光伏发电站建设工程。
标准规定了煤层气地质选区评价的评价程序、评价方法、参数选用及评价分级、结果分析等技术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煤层气地质选区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安全级阀门驱动装置及驱动装置部件的鉴定程序及鉴定方法,以证明其达到了预定的安全功能。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安全级阀门驱动装置及驱动装置部件的鉴定。
本标准适用于1000V以下,50Hz三相交流电源供电,额定功率在1.5kW~250kW范围内,极数为4极、6极、8极和10极,单速封闭自冷式和自扇冷式、断续周期工作制的起重及冶金用绕线转子三相异步电
本部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与核安全相关阀门包装、运输和贮存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核安全相关阀门。 核用非核级阀门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小桐子精炼油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及运输。本标准适用于小桐子毛油经一个或多个精炼工序处理后得到的精炼油产品。
本标准规定了页岩气连续混配水基压裂液的性能指标及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页岩气连续混配水基压裂液性能测试和评价。
本标准规定了750kV和1000kv级油浸式并联电抗器(简称电抗器)的术语和定义、使用条件、性能参数、技术要求、试验项目、试验方法及要求、标识、起吊、包装、运输和贮存及安装与安全,并在附录A中规定了
本标准规定了液化气体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罐箱)的材料、设计、制造、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识、出厂文件和储存运输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压力不小于0.1MPa,罐体容积不小于1m3的钢制罐箱。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执行A类功能系统所使用的数据通信的要求。 本标准也规定了执行A类功能的设备与其他系统(包括执行B类、C类功能及执行非安全重要功能的系统)之间的数据通信的接口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
1.1 本标准规定了用于测定经特殊制造的、有弹簧加载的汽车轮毂轴承装配中的润滑脂在低温条件下的运转性能的方法。由测得的阻力计算出的转矩值作为润滑脂黏度阻力的指标。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在-40℃下转矩值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系统执行A类功能的计算机软件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获得高可靠性的软件,涉及软件的生成和文档化过程中的每个阶段,包括需求规格书设计、实现、验证、确认与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核岛厂房墓坑工程的施工与质量验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核岛厂房基坑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核电厂其他厂房基坑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常规岛压力容器、承压管道、常压储罐等设备构件制造、安装、维修用焊接材料评定与验收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常规岛用碳素钢(含碳量不大于0.35%)、低合金钢、热强钢、不锈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