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行业标准(NB)
能源行业标准(NB)栏目提供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力与新能源领域行业标准最新版本,涵盖风电、光伏、储能、智能电网等领域的标准文本、技术规范和实施指南,为能源行业提供专业技术支撑与合规依据。
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以电力驱动为主,在轨道上运行,用以启闭闸门、拦污栅和设备检修的移动式启闭机设计
本标准规定了交流电弧炉电能质量控制的通川性要求、控制方案、装置设计与参数校核以及运行控制。本标准适川于110kV~330kV专线供电的70t~250t初炼交流电弧炉、70t-300t钢包精炼炉系统,
本部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用3级耐海水腐蚀奥氏体-铁素体双相不锈钢承压铸件的制造、化学成性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无损检测等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用3级耐海水腐蚀奥氏体-铁素体双相不钢承压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锅炉的性能、设计和制造、检验和试验,测试方法,油漆、包装、标志和随机文件,安装、验收、运行、质量责任等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蒸汽压力0.04MPa,但小于3.8MPa,且额定蒸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核岛通风和排烟系统用防火阀、排烟防火阀、排烟阀(以下统称为阀门)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试验以及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核岛通风和排烟系统用的阀门。核电厂配套设施
本标准规定了采煤工作面固体抛投式充填方法的一般要求、固体抛投式充填工艺和充填效果控制。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固体抛投式充填控制覆岩地表移动的采煤工作面。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大、中型水电工程的动能设计。小型水电工程亦可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预防性维修大纲的编制与优化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预防性维修大纲的编制与优化。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冷却塔环境影响评价应遵循的评价原则、方法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新建、扩建内陆及滨海核电厂选址阶段、建造阶段、运行阶段的循环冷却水系统冷却塔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工作。
1.1 本标准规定了用高压柱塞泵台架评定抗磨液压油的试验方法。 1.2 本标准采用国际单位制[SI]单位。 1.3 本标准的应用可能涉及到某些有危险性的材料、操作和设备,但并未对与此有关的所有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辐射防护设计准则。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压水堆核电厂辐射防护设计。其他堆型核电厂可参照执行。
1.1 本标准规定了采用压力差示扫描量热计(PDSC)测定润滑油氧化诱导期的方法。 1.2 在本标准规定条件下测定的氧化诱导期用于表征润滑油抗氧化和抗沉积物形成的能力。 1.3 本标准采用国际
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软件的系统性评审和审核工作的最低要求 本标准给出了五种系统性评审和审核类型(管理评审、技术评审、检查、走查和审核)的定义、要求和工作程序。对各种类型的评审,提供了评审简介、职责、输
千万吨级综合机械化放顶煤工作面设备选型配套
本标准规定了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吸热体耐候性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利用太阳辐射加热、传热工质为液体或气体、吸热体基材为金属的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吸热体。
本标准规定了人因工程在核电厂计算机化运行规程系统(COPS)设计和使用中的应用准则。本标准适用于核电厂控制室的计算机化运行规程系统设计和使用过程中人因工程的应用,其它核设施也可参考使用。本标准不涉及
本细则适用于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水文测报和泥沙监测专项投资的编制,以及流域水文测报和泥沙监测专项投资的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屯厂压缩空气系统的一股设计原则,包括系统功能要求、系统基本设计准则 系统等级划分、系统参数要求及系统的设备设计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心厂压缩空气系统的设计。
本规范适用于陆上风电场工程和海上风电场工程微观选址。
本规范适用于水电工程混凝土生产系统的设计,不适用于沥青混凝土生产系统的设计。
本部分规定了采用氧化诱导技术对核电厂安全重要电缆进行状态监测的要求,包括试样选择、测量系统、测量条件以及测量结果报告。本部分适用于有机或聚合物材料结构的核电厂安全重要电缆,也适用于含有机或聚合材料的
本部分规定了核电厂常规岛除氧器设备制造过程的监造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对核电厂常规岛除氧器设备制造过程实施的监造。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主蒸汽系统的系统功能、系统范围、安全等级和抗震分类、性能准则等设计要求,以确保主蒸汽系统能够安全、可靠地执行其预定的功能。 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主蒸汽系统的设计。
本标准适用于以太阳能光伏为电源的喷灌系统
1.1本标准规定了测定水存在下润滑脂的剪切稳定性的方法。它包含了二个方法,方法A-湿式延长工作锥入度试验,即采用润滑脂标准锥入度工作器,测定水存在条件下润滑脂的剪切稳定性。方法B-湿式滚筒试验,即采
本规程适用于水电工程地震勘探工作,亦适用于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潮汐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工程的地震勘探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压水堆核电厂核蒸汽供应系统的补给水要求,包括补给水用户、水源、水质及水量。本标准适用于压水堆核电厂一回路主、辅系统的补给水要求,不适用于二回路系统的补给水。对于每个特定核电厂而言,可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