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

国家计量技术规范(JJF)栏目收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计量技术规范文件,包括计量校准规范、测量不确定度评定、计量管理体系要求等技术标准,为计量器具管理、量值传递和实验室认证提供专业技术指导。

本规范适用于测量原理为比色法或电极法的台式和便携式水质硬度计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流量测量原理为差压式、容积式,压力测量为数字压力计的油气回收检测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基于分光光度法原理、铂-钴色度在(0~500)测量范围内的铂钴色度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超声波测距原理的波浪测量仪(以下称为“声学法波浪测量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临床上用于对患者的血液进行凝血和抗凝、纤溶和抗纤溶功能分析的凝血分析仪的校准,不适用于血小板聚集功能和血流变功能检测、即时检测(POCT)的仪器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特征要素为平面、球面和圆锥面的步距规的校准。其他设计形式的步距规可参照本规范执行。

本规范供制定、修订质量计量技术法规使用,在质量计量工作的其他方面及相关领域亦可参考使用。

本规范适用于铸铁、钢制及岩石平尺的校准,其他平尺的校准可参考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临床实验室通过体外培养,采用光学原理检测人体血液或其他无菌体液中细菌和酵母样真菌等微生物的全自动血液细菌培养分析仪的校准。基于压力传感和其他相近原理方法的微生物培养分析仪的校准可以参照本

本规范适用于量程为20μm ~ 10mm,分辨力为1nm~1μm的电容式测微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四棱平尺、刀口直角尺、十字线芯轴、锥体芯轴、标准芯轴、四方体、偏心轴和专用玻璃刻线尺等光学仪器检具(以下简称检具)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测量高度在11000m以下的新制造、使用中和修理后的数字式气压高度表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利用物质在紫外光源辐照下发出的荧光,对物质进行观察、分析、摄影的各种紫外分析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自动气象站杯式风速传感器(以下简称风速传感器)的校准。其他杯式风速传感器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适用于轴径测量上限至150mm、轴长测量上限至1000mm的光学轴类测量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波长范围在250nm ~ 2000nm内的椭偏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表征冲击性能采用冲击加速度峰值范围为(50 ~ 2.0X106)m/s2,脉冲持续时间范围为(0.015 ~ 10)ms的各类冲击加速度时间历程的冲击测量仪,包括带/不带适调放大器和显示

本规范适用于电磁天平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风速范围为0.15m/s ~ 30m/s的热式风速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测量二维风场的超声波风向风速测量仪器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筛孔尺寸为(0.020~125)mm的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和筛孔尺寸为(1~125)mm的金属穿孔板试验筛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贵金属和钨铼等高温热电偶(以下简称热电偶)在钯熔点(1554.8℃)采用熔丝法进行的校准,热电偶电极直径应为(0.3~1.0)mm,长度应不小于750mm。使用其他纯金属(如铂、金)熔点

本规范适用于医用CR/DR性能模体,以及多功能模体中用于医用CR/DR性能测量部分有关模块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放射治疗用的60Co γ射线、加速器X射线及电子线的射束质量检查仪,不适用于放射治疗计划验证的二维及三维剂量测量系统。

本规范适用于采用石墨电极放电激发样品的旋转圆盘电极发射光谱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有机高分辨扇形磁场质谱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频率范围为5kHz ~ 50GHz信号发生器的校准,其他频率范围的信号发生器可参照执行。

本规范规定了大米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要求及其计量检验过程的抽样、检验、评价活动的要求和程序。本规范适用于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大米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的计量监督检验和仲裁检验,委托检验可参考本规则进行

本规范适用于使用卫星导航工作模式的道路运输车辆汽车行驶记录仪的校准。

本规范适用于采集、回放GPS、BDS、GLONASS和Galileo卫星导航信号的GNSS导航信号采集回放仪(以下简称采集回放仪)的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