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栏目全面收录职业病防治、职业危害因素限值、工作场所卫生要求等强制性标准,提供权威的GBZ标准文本下载、技术解读及实施指导,助力企业落实职业健康管理责任。

GBZ/T 240的本部分规定了啮齿类动物动物亚慢性经口毒性试验目的、试验概述、试验方法、数据处理与结果评价、评价报告和结果解释。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化学品的亚慢性经口毒性。

GBZ/T 240的本部分规定了动物两代繁殖毒性试验的目的、试验概述、试验方法、数据处理与结果评价、评价报告和结果解释。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化学品的繁殖毒性。

GBZ/T 240的本部分规定了动物急性经皮毒性试验的目的、基本原则、试脸方法、结果评价、评价报告和结果解释。本部分适用于评价化学品的急性经皮毒性作用。

GBZ/T 240的本部分规定了动物急性眼刺激/腐蚀性试验的目的、试验概述、试验方法、数据处理与结果评价、评价报告和结果解释。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化学品的眼睛刺激性/腐蚀性作用。

GBZ/T 240的本部分规定了哺乳动物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的目的、试验概述、试验方法、数据处理与结果评价、评价报告和结果解释。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化学品的致突变作用。

GBZ/T 240的本部分规定了动物慢性毒性和致癌性合并试验的目的、试验概述、试验方法、数据处理与结果评价、评价报告和结果解释。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化学品的慢性毒性和致癌性。

GBZ/T 240的本部分规定了动物皮肤致敏试脸的目的、试验概述、试验方法、评价报告和结果解释。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化学品对皮肤的变态反应性。

GBZ/T 240的本部分规定了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目的、试验概述、试验方法、数据处理与结果评价、评价报告和结果解释。 本部分适用于检测化学品可能引起的细胞遗传学毒性。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爆震聋的诊断原则、诊断与分级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爆破作业近距离暴露或工作场所中易燃易爆化学品、压力容器等发生爆炸导致的爆展聋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氯乙酸中毒的诊断原则、接触反应、诊断分级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氯乙酸中毒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急性氯乙酸中毒的诊断及处理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与分级和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的诊断及处理。职业性急性双光气中毒和三光气中毒可参照使用。非职业性急性光气中毒亦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白斑的诊断原则、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接触苯基酚类或烷基酚类等化合物引起的职业性白斑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诊断原则、诊断与分级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接触《职业病目录》职业中毒条款中具有刺激性的化学物引起慢性阻塞性肺病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的诊断原则、诊断分级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长期接触三硝基甲苯引起的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的诊断。非职业性慢性三硝基甲苯中毒的诊断及处理也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的基本原则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接受电离辐射职业照射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

本标准规定了外照射放射性骨损伤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或事故性照射所致骨损伤的人员,非职业性照射所致的骨损伤也可参照本标准进行诊断和治疗。

本标准规定了核设施营运单位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的基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核设施营运单位的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

本标准规定了锡矿山的放射卫生防护基本要求、工作场所监测和个人监测以及工作场所管理目标值。本标准适用于锡矿山开采、选矿、冶炼等在其工作场所造成的天然放射性核素及其子体所致职业照射的防护。其他伴生放射性

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职业照射监测的一般要求、不同类别监测的技术要求及其监测结果评价和质量保证。本标准适用于为控制核电厂职业照射而进行的辐射监测。核电厂以外的其他核反应堆运行单位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从事有毒作业危害条件分级的技术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用人单位职业性接触毒物作业的危害分级以及有毒作业场所的职业卫生监督。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的依据。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的分级。本标准也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分级以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依据之一。

本标准规定了钢铁工业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职业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危害的识别、评价与管理、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控制、辅助设施、应急救援、评估等内容,同时适用于钢铁工业的焦化、热处理加工及金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后遗症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后遗症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后遗症的诊断及处理可参照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中毒性肝病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化学毒物所引起的职业性急性、慢性中毒性肝病的诊断。非职业性急性、慢性中毒性肝病的诊断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种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所引起的血液系统疾病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急性中毒性血液系统疾病的诊断与处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铊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铊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其他非职业性铊中毒的诊断与处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传染病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接触生物因素所致传染病的诊断及处理。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白内障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白内障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因素所致眼晶状体损伤导致的白内障的诊断也可参考使用。

本部分规定了工作场所高温作业的分级及其管理原则。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存在高温作业的分级管理。本部分不适用于每个劳动日累计高温暴露不足1小时的作业。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羰基镍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羰基镍中毒的诊断及处理。其他羰基金属(如羰基铁、羰基钴)的急性中毒及非职业性急性羰基镍中毒的诊断及处理也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