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J 993-2008 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
标准编号:EJ 993-2008
代替以下标准:EJ 993-1996
中文名称:铀矿冶辐射防护规定
发布日期:2008-03-17
实施日期:2008-10-01
技术归口:核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批准发布部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
起草人
邓文辉、李先杰
起草单位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铀矿山和选冶厂的选址、设计、建设、运行、关闭和退役等辐射防护原则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铀矿山和铀选冶厂。含有铀钍元素伴生矿的矿山或选冶厂亦可参照执行。
首页预览图
下载信息
大家都在看
- EJ/T 266-1993 重铀酸盐中铀的测定 硫酸亚铁还原/重铬酸钾氧化滴定法
- EJ/T 977-1995 铀矿地质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
- EJ/T 20107-2016 钠冷快中子增殖堆设计准则 运行状态及事故工况分类
- EJ/T 1084-1998 核材料无损分析的测量控制和保证
- EJ/T 972-2005 核电厂应急柴油发电机组燃油系统设计准则
- EJ/T 891-1994 核电厂用氢氧化锂技术条件
- EJ/T 796-1993 浓缩铀厂安全分析报告 标准格式和内容
- EJ/T 715-2012 核工业理化分析实验室制定质量保证大纲导则
- EJ/T 868-1994 核燃料元件制造中的质量保证
- EJ/T 564-2006 核电厂物项包装、运输、装卸、接收、贮存和维护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