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22-200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气雾剂
标准编号:HJ/T 222-2005
代替以下标准:HJBZ 43-2000
中文名称: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气雾剂
发布日期:2005-11-28
实施日期:2006-01-01
技术归口: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生态环境部
标准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气雾剂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定义、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无氟氯化碳化合物气雾剂产品的环境标志认证,不适用于杀虫气雾剂产品。
首页预览图
下载信息
大家都在看
- HJ 667-2013 水质 总氮的测定 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 HJ/T 62-2001-X 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检测技术规范(试行)
- HJ 780-2015 土壤和沉积物 无机元素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 HJ 2544-201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空气净化器
- HJ 549-2016 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
- HJ/T 89-200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石油化工建设项目
- HJ 944-2018 排污单位环境管理台账及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技术规范 总则(试行)
- HJ 2.1-201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 HJ/T 232-2006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管型荧光灯镇流器
- HJ 1127-2020 应急监测中环境样品γ核素测量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