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254.2-2022 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 第2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标准编号:DB4403/T 254.2-2022
中文名称:社会保险经办服务规范 第2部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英文名称:Social insurance service specification-Part 2: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old-age insurance
发布日期:2022-08-09
实施日期:2022-09-01
提出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归口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批准发布部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吴登记、董文红、李阳武、胡继红、李东、邱林平、顾云、王彤、陈辉阳、杜乐、张静、杨霖、谢剑鸣、符丽莉、吴恋、陈澄、曾碧静、骆晶、王慧、杨洁、葛亮、万远东、上官诗荟、张亚娜、王贤俊、江淑媛、李翼、金麟蕙、陈瑞楷、李莹
起草单位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福田分局、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渠道、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服务保障。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深圳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为准备参加或已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提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以及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服务的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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